亞光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光電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019
地址台中市潭子區南二路22-3號
英文地址No. 22-3 South Second RoadT.E.P.Z., Taichung City 427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亞洲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5921894
官網www.asia-optical.com
電子郵件信箱ir@aoci.com.tw
傳真機號碼(04)2534-2302
簽證會計師2蘇定堅
簽證會計師1吳麗冬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過戶電話(02)2381-6288
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2,792,439,01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2-08-26
成立日期1980-10-09
總機電話(04)2533-5175
代理發言人林侑政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張士駿
總經理林泰朗
董事長賴以仁

亞光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64,937,806

本期淨利(淨損)(元):776,954,652

可分配盈餘(元):2,221,314,93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718,675,91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02,639,02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出 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 條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 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產業發展處於業務擴展階段資金需求殷切,故盈餘之分派,除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外,將視公司資本規劃及經營成果,決定每年股利分派方式。惟原則採取股利穩定暨平衡政策,並於每年股東常會前由董事會依據經營結果、財務狀況及資本規劃情形,就由前項一至二款分配後之餘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之總額百分之九十以下額度,決議分派方式(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及金額,其中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亞光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7

期別: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53,433,848

本期淨利(淨損)(元):924,425,306

可分配盈餘(元):2,195,501,21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64,937,80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9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30,563,41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出 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 條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 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產業發展處於業務擴展階段資金需求殷切,故盈餘之分派,除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外,將視公司資本規劃及經營成果,決定每年股利分派方式。惟原則採取股利穩定暨平衡政策,並於每年股東常會前由董事會依據經營結果、財務狀況及資本規劃情形,就由前項一至二款分配後之餘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之總額百分之九十以下額度,決議分派方式(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及金額,其中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亞光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5

股東會日期:111-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08,707,984

本期淨利(淨損)(元):1,500,788,277

可分配盈餘(元):1,893,444,28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53,433,84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7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40,010,43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產業發展處於業務擴展階段資金需求殷切,故盈餘之分派,除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外,將視公司資本規劃及經營成果,決定每年股利分派方式。惟原則採取股利穩定暨平衡政策,並於每年股東常會前由董事會依據經營結果、財務狀況及資本規劃情形,就由前項一至二款分配後之餘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之總額百分之九十以下額度,決議分派方式(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及金額,其中現金股利比率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