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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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光電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3051 |
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 |
英文地址 | No. 37, Lane 659, Ping-Dong Rd.,Ping Chen, Taoyuan,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6439169 |
官網 | http://www.optimax.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optimax@optimax.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3-4604549 |
簽證會計師2 | 彭莉真 |
簽證會計師1 | 吳欣亮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
過戶電話 | (02)2702-3999 |
股票過戶機構 |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30363958 |
實收資本額 | 1,700,000,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2-10-28 |
成立日期 | 1998-03-03 |
總機電話 | 03-4606677 |
代理發言人 | 馬仁強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 |
發言人 | 趙寄蓉 |
總經理 | 趙輝生 |
董事長 | 趙寄蓉 |
力特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113-06-2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94,249,971
本期淨利(淨損)(元):172,532,196
可分配盈餘(元):685,401,86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17,401,86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8,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後,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於必要時得經股東會決議或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之盈餘分派,需視公司目前及未來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3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0%時,得不予分配;由董事會依據經營結果及資本規劃情形,擬訂盈餘分派方式及金額,提報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擬分派之股東股利總額之10%。
備註:
力特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3
股東會日期:112-06-2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19,503,118
本期淨利(淨損)(元):443,571,849
可分配盈餘(元):695,849,97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94,249,97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000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條 本公司應依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至10%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得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且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以不高於1%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並報告於股東會。第二十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後,次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於必要時得經股東會決議或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之盈餘分派,需視公司目前及未來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5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0%時,得不予分配;由董事會依據經營結果及資本規劃情形,擬訂盈餘分派方式及金額,提報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擬分派之股東股利總額之1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1,600,0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備註:
力特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4
股東會日期:111-06-2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05,320,696
本期淨利(淨損)(元):809,938,306
可分配盈餘(元):319,503,11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19,503,11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條 本公司應依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5%至10%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得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且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以不高於1%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並報告於股東會。
備註:
TPK-KY(3673)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3之18號(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聯絡處)
富采(3714)
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三段1號7樓之5
太極(4934)
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中壢工業區自強一路5號
茂林-KY(4935)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三段1149號
嘉彰(4942)
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二段205巷45號
光鋐(4956)
台南市新市區看西路7號
誠美材(4960)
74148台南市善化區木柵港西路13號
佳凌(4976)
台中市潭子區建國路24號
達興材料(5234)
臺中市西屯區科園一路15號
乙盛-KY(5243)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號12樓之3
弘凱(5244)
(33051)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492號7樓
慧友(5484)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270巷8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