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華科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通路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055
地址新竹市水源街95號
英文地址No. 95, Shuiyuan St.,Hsinchu 30069,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729784
官網www.spirox.com.tw
電子郵件信箱noelle_ni@spirox.com
傳真機號碼03-5735185
簽證會計師2溫明郁
簽證會計師1林寬照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大中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7023999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16300000
實收資本額1,187,419,18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2-12-12
成立日期1987-12-11
總機電話03-5738099
代理發言人陳聖毅
發言人職稱特別助理
發言人倪嫈琪
總經理楊燿州
董事長秦家騏

蔚華科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1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90,119,521

本期淨利(淨損)(元):-251,519,108

可分配盈餘(元):-41,889,11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1,889,11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提列或回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加計期初累計未分配盈餘,再由董事會依本條第三項股利政策擬具股東股利分配議案,經依本條第四項規定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本公司股東股利之分配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其中不低於百分之十以現金方式發放;分配股東股利之政策,需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預算等因素,及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本公司盈餘分派以發行新股為之時,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及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以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41,889,113元彌補虧損。

蔚華科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1

股東會日期:113-06-1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38,663,474

本期淨利(淨損)(元):-56,084,519

可分配盈餘(元):258,484,07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90,119,52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13,940,91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提列或回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加計期初累計未分配盈餘,再由董事會依本條第三項股利政策擬具股東股利分配議案,經依本條第四項規定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本公司股東股利之分配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其中不低於百分之十以現金方式發放;分配股東股利之政策,需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預算等因素,及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本公司盈餘分派以發行新股為之時,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盈餘分派以發放現金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備註:

蔚華科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3

股東會日期:112-06-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0,559,867

本期淨利(淨損)(元):240,156,000

可分配盈餘(元):407,249,42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38,663,47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14,309,91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提列或回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加計期初累計未分配盈餘,再由董事會依本條第三項股利政策擬具股東股利分配議案,經依本條第四項規定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本公司股東股利之分配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其中不低於百分之十以現金方式發放;分配股東股利之政策,需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預算等因素,及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本公司盈餘分派以發行新股為之時,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盈餘分派以發放現金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備註:

蔚華科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3

股東會日期:111-06-2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22,083,701

本期淨利(淨損)(元):-357,474,081

可分配盈餘(元):180,559,86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0,559,86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2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2,412,58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提列或回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加計期初累計未分配盈餘,再由董事會依本條第三項股利政策擬具股東股利分配議案,經依本條第四項規定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對於「前期累積之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及「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提列不足數額,於盈餘分派前,應先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仍有不足之情形,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列。本公司股東股利之分配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其中不低於百分之十以現金方式發放;分配股東股利之政策,需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預算等因素,及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本公司盈餘分派以發行新股為之時,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盈餘分派以發放現金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