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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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子零組件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3058 |
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38號8樓 |
英文地址 | 8F., No. 138, Lane 235, Baoqiao Rd., Xindian Dist.,New Tapei City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立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38019280 |
官網 | www.lei.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christine.wu@l-e-i.com |
傳真機號碼 | (02)8912-1157 |
簽證會計師2 | 謝建新 |
簽證會計師1 | 廖婉怡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
過戶電話 | (02)2371-1658 |
股票過戶機構 |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585,763,51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2-12-09 |
成立日期 | 1970-03-04 |
總機電話 | (02)8195-3058 |
代理發言人 | 昌志燦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 | 吳敏娟 |
總經理 | 包效禹 |
董事長 | 包忠詒 |
立德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44,246,924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其他調整事項:(1)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NT$ -2,000,123(2) 可轉換公司債轉普通股之損失: NT$ -954,974(3)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直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 NT$ 70,4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二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依下列各款順序分派之。 一、依法提繳所得稅款。 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公積。 四、依法令規定或營運必要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五、扣除前各項餘額後,由董事會就餘額併同以往年度 之累積未分配盈餘擬具股東紅利分派議案,提請股 東會決議分派之。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股票股利 或現金股利方式為之。 本公司特別盈餘公積之提撥,如為前期累積之帳列其他權益 減項淨額及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應自前期未 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有不足時,再自 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 餘之數額提撥。 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 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三十二條之二 : 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 本公司目前屬成長階段,為配合將來業務發展擴充,盈 餘之分派應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就每 年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十分派股東紅利,惟可 供分配盈餘總額未達每股分派0.5元時,得不予分派。股東 紅利之分派,得以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為之,其中股票 股利不超過當年分派之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五十。
立德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158,490,468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二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依下列各款順序分派之。 一、依法提繳所得稅款。 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公積。 四、依法令規定或營運必要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五、扣除前各項餘額後,由董事會就餘額併同以往年度 之累積未分配盈餘擬具股東紅利分派議案,提請股 東會決議分派之。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股票股利 或現金股利方式為之。 本公司特別盈餘公積之提撥,如為前期累積之帳列其他權益 減項淨額及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應自前期未 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有不足時,再自 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 餘之數額提撥。 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 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三十二條之二 : 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 本公司目前屬成長階段,為配合將來業務發展擴充,盈 餘之分派應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就每 年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十分派股東紅利,惟可 供分配盈餘總額未達每股分派0.5元時,得不予分派。股東 紅利之分派,得以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為之,其中股票 股利不超過當年分派之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五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立德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321,881,736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二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依下列各款順序分派之。 一、依法提繳所得稅款。 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公積。 四、依法令規定或營運必要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五、扣除前各項餘額後,由董事會就餘額併同以往年度 之累積未分配盈餘擬具股東紅利分派議案,提請股 東會決議分派之。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股票股利 或現金股利方式為之。 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 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 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三十二條之二 : 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 本公司目前屬成長階段,為配合將來業務發展擴充,盈 餘之分派應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就每 年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十分派股東紅利,惟可 供分配盈餘總額未達每股分派0.5元時,得不予分派。股東 紅利之分派,得以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為之,其中股票 股利不超過當年分派之股東紅利總額百分之五十。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