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登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通信網路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138
地址(334)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772巷19號
英文地址NO. 19,Lane 772, Heping Road., Bade District,Taoyuan City,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耀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3573774
電子郵件信箱IR@auden.com.tw
官網www.auden.com.tw
傳真機號碼03-3660619
簽證會計師2吳麟
簽證會計師1呂莉莉
過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528-8988
股票過戶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467,110,63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20-12-11
成立日期1990-02-10
總機電話03-3631901
代理發言人張玉斌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溫文聖
總經理張玉斌
董事長張玉斌

耀登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79,970,143

本期淨利(淨損)(元):206,407,455

可分配盈餘(元):564,879,87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34,117,12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0,762,74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之一:本公司為持續擴充規模與增加獲利能力,並配合公司之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經營及穩定發展,股利政策係採剩餘股利政策。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將其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參考過去年度盈餘發放率及未來公司營運需求酌予保留部分資金,再就保留後之餘額,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時,得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第二項股利分派以不低於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五為原則,但經前述分派方式之每股股息紅利如低於零點二五元時,得經董事會擬議不予分派,並提請股東會承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

耀登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54,503,616

本期淨利(淨損)(元):320,777,297

可分配盈餘(元):543,458,86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79,970,14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之一:本公司為持續擴充規模與增加獲利能力,並配合公司之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經營及穩定發展,股利政策係採剩餘股利政策。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將其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參考過去年度盈餘發放率及未來公司營運需求酌予保留部分資金,再就保留後之餘額,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時,得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第二項股利分派以不低於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五為原則,但經前述分派方式之每股股息紅利如低於零點二五元時,得經董事會擬議不予分派,並提請股東會承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3,488,721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備註:無

耀登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5,350,816

本期淨利(淨損)(元):275,968,654

可分配盈餘(元):394,668,60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54,503,61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0,164,98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之一:本公司為持續擴充規模與增加獲利能力,並配合公司之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經營及穩定發展,股利政策係採剩餘股利政策。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將其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參考過去年度盈餘發放率及未來公司營運需求酌予保留部分資金,再就保留後之餘額,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分,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時,得授權董事會以特別決議分派,並報告股東會。第二項股利分派以不低於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五為原則,但經前述分派方式之每股股息紅利如低於零點二五元時,得經董事會擬議不予分派,並提請股東會承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