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碩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半導體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189
地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1245號
英文地址No.1245, Junghua Rd., Shin-Wu Dist.,Taoyuan,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0785139
官網www.kinsus.com.tw
電子郵件信箱jackmu@kinsus.com.tw
傳真機號碼(03)4871920
簽證會計師2鄭清標
簽證會計師1洪茂益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過戶電話(02)23892999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4,542,190,6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4-11-01
成立日期2000-09-11
總機電話(03)4871919
代理發言人劉素真
發言人職稱資深專案處長
發言人穆顯爵
總經理陳河旭
董事長廖賜政

景碩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1-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236,894,097

本期淨利(淨損)(元):47,515,806

可分配盈餘(元):15,219,667,01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4,765,243,95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54,423,06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前項餘額後,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分派股東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為考量長期財務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要,以穩健平衡為股利發放政策,每年分派之股東紅利,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景碩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1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811,340,249

本期淨利(淨損)(元):6,976,792,37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5,236,894,097

可分配盈餘(元):18,179,905,98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943,011,89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前項餘額後,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分派股東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為考量長期財務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要,以穩健平衡為股利發放政策,每年分派之股東紅利,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景碩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15

股東會日期:

本期淨利(淨損)(元):3,858,983,221

可分配盈餘(元):13,840,138,51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811,340,24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5000000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380,308,324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28,798,27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五、扣除前項餘額後,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上述分派股東紅利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為考量長期財務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要,以穩健平衡為股利發放政策,每年分派之股東紅利,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