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零組件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321
地址台中市大甲區青年路123號
英文地址No.123, Qingnian Rd., Dajia Dist.,Taichung City,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3983947
官網http://www.uniflex.com.tw
電子郵件信箱public@uniflex.com.tw
傳真機號碼(03)-2150197
簽證會計師2吳漢期
簽證會計師1周筱姿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106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過戶電話(02)77198899
股票過戶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561,448,25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5-12-15
成立日期1990-11-19
總機電話(03)-2150198
代理發言人蔡文程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曾山一
總經理曾山一
董事長曾子章

同泰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2

股東會日期:113-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89,850,328

本期淨利(淨損)(元):-270,985,125

可分配盈餘(元):-231,977,93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31,977,93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為股東紅利,連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備註:

同泰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0

股東會日期:112-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23,349,706

本期淨利(淨損)(元):-266,500,622

可分配盈餘(元):-889,850,32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89,850,32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為股東紅利,連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備註:

同泰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1

股東會日期:111-06-1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38,442,347

本期淨利(淨損)(元):-84,907,359

可分配盈餘(元):-623,349,70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23,349,70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提繳稅捐。二、彌補虧損。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四、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為股東紅利,連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