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明光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光電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504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新安路7號
英文地址No. 7, Hsin-Ann Rd., Hsinchu Science Park,Hsinchu, Taiwan , R.O.C.
登記公司、店家揚明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2800061
官網www.youngoptics.com
電子郵件信箱webmail@youngoptics.com
傳真機號碼(03)6231111
簽證會計師2邱琬茹
簽證會計師1陳智忠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過戶電話(02)2504-8125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140,597,85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7-01-26
成立日期2002-02-18
總機電話(03)6206789
代理發言人李育敏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張雅容
總經理徐誌鴻
董事長林惠姿

揚明光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4-25

股東會日期:113-06-1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9,370,714

本期淨利(淨損)(元):-287,300,479

可分配盈餘(元):-168,132,16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8,132,16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就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本公司股利政策係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本公司資本及財務結構、營運狀況、盈餘及所屬產業性質及週期等因素決定,得以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為之。但因本公司目前所處之光學產業雖為成熟產業,惟新興之光學產品運用市場仍多成長及開發空間,本公司得依產業、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若有發放股利,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之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本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依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法定盈餘及資本公積全部或一部份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備註:

揚明光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就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本公司股利政策係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本公司資本及財務結構、營運狀況、盈餘及所屬產業性質及週期等因素決定,得以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為之。但因本公司目前所處之光學產業雖為成熟產業,惟新興之光學產品運用市場仍多成長及開發空間,本公司得依產業、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若有發放股利,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之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本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依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法定盈餘及資本公積全部或一部份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9,370,714

可分配盈餘(元):119,370,714

本期淨利(淨損)(元):64,649,79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股東會日期:112-06-16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4-24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備註:

揚明光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25

股東會日期:111-06-1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26,360,737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就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本公司股利政策係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本公司資本及財務結構、營運狀況、盈餘及所屬產業性質及週期等因素決定,得以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為之。但因本公司目前所處之光學產業雖為成熟產業,惟新興之光學產品運用市場仍多成長及開發空間,本公司得依產業、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若有發放股利,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之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本公司無盈餘可分派,或依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得將法定盈餘及資本公積全部或一部份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分派。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