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彩科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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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光電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3535 |
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環北路二段197號 |
英文地址 | No.197, Sec. 2, Huanbei Rd.Zhubei City, Hsinchu County 302,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晶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70720798 |
官網 | http://www.favite.com |
電子郵件信箱 | Minnie@favite.com |
傳真機號碼 | (03)5545989 |
簽證會計師2 | 葉東煇 |
簽證會計師1 | 方蘇立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
過戶電話 | 02-25048125 |
股票過戶機構 | 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790,523,56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8-01-31 |
成立日期 | 2000-03-10 |
總機電話 | (03)5545988 |
代理發言人 | 蔡淑玲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 | 王子越 |
總經理 | 陳永華 |
董事長 | 陳永華 |
晶彩科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3
股東會日期:113-05-3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94,604,677
本期淨利(淨損)(元):-33,001,418
可分配盈餘(元):160,766,74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0,766,74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第十九之一條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當年度之資本、財務結構、整體環境及產業成長特性,以達成公司永續經營、穩定經營績效之目標,故本公司之股利分派由董事會視營運需要酌予保留,將以不超過公司可供分派盈餘百分之九十額度分派。而依未來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本公司股利發放採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辦理,其中現金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
備註:
晶彩科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4
股東會日期:112-05-2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037,960
本期淨利(淨損)(元):282,980,599
可分配盈餘(元):273,657,03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94,604,67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9,052,35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 控制或 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第十九之一條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 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當年度之資本、財務結構、整體環境及產業成長特性,以達成公司永續經營、穩定經營績效之目標,故本公司之股利分派由董事會視營運需要酌予保留,將以不超過公司可供分派盈餘百分之九十額度分派。而依未來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本公司股利發放採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辦理,其中現金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
備註:
晶彩科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5
股東會日期:111-06-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3,022,984
本期淨利(淨損)(元):96,810,895
可分配盈餘(元):57,564,13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037,96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9,526,17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 控制或 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第十九之一條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 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當年度之資本、財務結構、整體環境及產業成長特性,以達成公司永續經營、穩定經營績效之目標,故本公司之股利分派由董事會視營運需要酌予保留,將以不超過公司可供分派盈餘百分之九十額度分派。而依未來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本公司股利發放採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辦理,其中現金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
備註:
大峽谷-KY(5281)
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4樓之五
光聯(5315)
台中市潭子區台中加工出口區建國路12號
中光電(5371)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東區力行路11號
能率(5392)
台北市復興北路101號10樓
新門(5432)
台北市內湖區行忠路42號6樓
均豪(5443)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縣創新一路5-1號4樓
廣運(6125)
新北市瑞芳區頂坪路瑞芳工業區69號
久正(6167)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六路八號
上揚(6222)
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32號1樓
高僑(6234)
台中市437大甲區日南里工七路1號
茂迪(6244)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3段248號6樓
臺龍(6246)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332巷7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