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德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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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光電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3563 |
地址 | 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2之3號 |
英文地址 | No.2-3, Industry East Road, ll, HsinChu Science Park, Hsinchu, Taiwan, R.O.C.30075,Hsin-Chu, Taiwan,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牧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6522758 |
官網 | www.machvision.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3)5638598 |
電子郵件信箱 | spokesman@machvision.com.tw |
簽證會計師2 | 吳仲舜 |
簽證會計師1 | 黃柏淑 |
過戶地址 | 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電話 | 02-66365566 |
股票過戶機構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447,282,34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9-04-02 |
成立日期 | 1998-06-09 |
總機電話 | (03)5638599 |
代理發言人 | 陳皇志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 | 陳復生 |
總經理 | 陳復生 |
董事長 | 汪光夏 |
牧德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上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06/30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7-3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66,332,009
本期淨利(淨損)(元):117,006,849
可分配盈餘(元):1,676,306,27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18,160,039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每半會計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應納稅捐、預估保留員工酬勞、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第二十六條之二: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8,146,234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備註:1.本案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2.本次盈餘發放現金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嗣後如有股本發生變動,致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牧德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2/07/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0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762,519,019
本期淨利(淨損)(元):102,241,591
可分配盈餘(元):1,857,063,17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566,332,00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48,877,40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每半會計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應納稅捐、預估保留員工酬勞、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第二十六條之二: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1.本案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2.本次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嗣後如有股本發生變動,致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牧德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1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17,608,822
本期淨利(淨損)(元):248,394,614
可分配盈餘(元):1,742,584,39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474,214,98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57,825,87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每半會計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應納稅捐、預估保留員工酬勞、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第二十六條之二: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備註:1.本案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2.本次盈餘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嗣後如有股本發生變動,致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牧德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0/07/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0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16,044,447
本期淨利(淨損)(元):423,766,114
可分配盈餘(元):1,695,388,57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92,834,46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9.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47,282,34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每半會計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應納稅捐、預估保留員工酬勞、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第二十六條之二: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備註:1.本案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2.本次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嗣後如有股本發生變動,致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大峽谷-KY(5281)
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4樓之五
光聯(5315)
台中市潭子區台中加工出口區建國路12號
中光電(5371)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東區力行路11號
能率(5392)
台北市復興北路101號10樓
新門(5432)
台北市內湖區行忠路42號6樓
均豪(5443)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縣創新一路5-1號4樓
廣運(6125)
新北市瑞芳區頂坪路瑞芳工業區69號
久正(6167)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六路八號
上揚(6222)
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32號1樓
高僑(6234)
台中市437大甲區日南里工七路1號
茂迪(6244)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3段248號6樓
臺龍(6246)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332巷7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