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笛森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光電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591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7號17樓
英文地址17F, No. 17, Qiao-he Rd.,Chung-Ho Dist., New Taipei City,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2907747
官網www.edison-opto.com
電子郵件信箱investor@edison-opto.com.tw
傳真機號碼02-82276997
簽證會計師2陳蓓琪
簽證會計師1林恒昇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過戶電話(02)2361-1300
股票過戶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377,151,92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0-11-12
成立日期2001-10-04
總機電話02-82276996
代理發言人胡錫權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許正典
總經理吳建榮
董事長吳建榮

艾笛森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113-05-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47,528,196

可分配盈餘(元):16,440,20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229,25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1,054,71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當期淨利,應提撥5%~15%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當時的股本、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6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20%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10%。

備註:

艾笛森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9

股東會日期:112-05-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25,647,817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0572782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0,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當期淨利,應提撥5%~15%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當時的股本、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6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20%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10%。

備註:

艾笛森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4

股東會日期:111-06-2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569,551

本期淨利(淨損)(元):120,257,714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27808294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5,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516439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6,50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當期淨利,應提撥5%~15%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當時的股本、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6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20%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1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