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易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通信網路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596
地址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8號8樓
英文地址8F, No. 8, Sec. 2, Guangfu Rd.,Hsinchu,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智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2800294
官網www.arcadyan.com
電子郵件信箱investor@arcadyan.com
傳真機號碼(03)5727006
簽證會計師2王怡文
簽證會計師1簡思娟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過戶電話02-66365566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2,203,543,21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9-03-11
成立日期2003-05-09
總機電話(03)5727000
代理發言人盧豐裕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黃仕緯
總經理曾釗鵬
董事長陳瑞聰

智易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765,727,554

本期淨利(淨損)(元):2,420,568,773

可分配盈餘(元):6,945,419,20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623,293,27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42,480,24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撥應繳納之所得稅款及彌補以前年度之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後,由董事會視營運狀況保留適當額度後,依本條第二項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股東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以穩定股利政策為原則,並參酌經營環境、營運績效、財務結構等因素後分派。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分派盈餘,以不低於當年度本期稅後淨之百分之三十分配股東股息及紅利。分派予股東之股利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總股利百分之十。

備註:無

智易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880,182,061

本期淨利(淨損)(元):2,013,156,367

可分配盈餘(元):5,977,676,32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765,727,55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32,303,08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撥應繳納之所得稅款及彌補以前年度之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後,由董事會視營運狀況保留適當額度後,依本條第二項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股東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以穩定股利政策為原則,並參酌經營環境、營運績效、財務結構等因素後分派。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分派盈餘,以不低於當年度本期稅後淨之百分之三十分配股東股息及紅利。分派予股東之股利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總股利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智易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610,416,040

本期淨利(淨損)(元):1,787,543,620

可分配盈餘(元):5,141,137,83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880,182,06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78,361,93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撥應繳納之所得稅款及彌補以前年度之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後,由董事會視營運狀況保留適當額度後,依本條第二項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股東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以穩定股利政策為原則,並參酌經營環境、營運績效、財務結構等因素後分派。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分派盈餘,以不低於當年度本期稅後淨之百分之三十分配股東股息及紅利。分派予股東之股利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總股利百分之十。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