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天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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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其他電子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3617 |
地址 | 台北市內湖區金莊路26號11樓 |
英文地址 | 11F., No.26, Jinzhuang Rd., Neihu District, Taipei City 114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碩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97474067 |
官網 | www.cyberpower.com/tw/zh/investor |
電子郵件信箱 | investor@cyberpower.com |
傳真機號碼 | (02)8792-9525 |
簽證會計師2 | 鄭淂蓁 |
簽證會計師1 | 陳文香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
過戶電話 | (02)2702-3999 |
股票過戶機構 | 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835,008,21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9-12-23 |
成立日期 | 1997-06-27 |
總機電話 | (02)8792-9510 |
代理發言人 | 林秀珠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部協理 |
發言人 | 陳健中 |
總經理 | 何濂洵 |
董事長 | 郭瑾 |
碩天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上半年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06/30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8-0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98,848,003
本期淨利(淨損)(元):1,117,060,973
可分配盈餘(元):3,334,699,21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334,699,21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後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得免繼續提撥,其餘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依法或視經營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特別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股息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現金分配者,得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配合公司未來之長期財務規劃、投資環境及產業競爭狀況,每年提撥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百分之三十為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以不低於當年度擬發放股東紅利總額10%。本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或彌補虧損,由董事會編造前條書表、議案,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或迴轉特別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本項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由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為之時應經股東會決議。
備註:無
碩天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2/07/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97,283,476
本期淨利(淨損)(元):1,468,529,774
可分配盈餘(元):2,926,918,07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98,848,00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8.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28,070,07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後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得免繼續提撥,其餘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依法或視經營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特別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股息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現金分配者,得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配合公司未來之長期財務規劃、投資環境及產業競爭狀況,每年提撥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百分之三十為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以不低於當年度擬發放股東紅利總額10%。本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或彌補虧損,由董事會編造前條書表、議案,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或迴轉特別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本項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由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為之時應經股東會決議。
備註:無
碩天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
增資配股經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3
股東會日期:112-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08,186,930
本期淨利(淨損)(元):1,142,846,052
可分配盈餘(元):2,056,537,99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597,283,47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17,504,10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4,175,041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後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得免繼續提撥,其餘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依法或視經營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特別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股息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現金分配者,得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配合公司未來之長期財務規劃、投資環境及產業競爭狀況,每年提撥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百分之三十為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以不低於當年度擬發放股東紅利總額10%。本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或彌補虧損,由董事會編造前條書表、議案,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或迴轉特別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本項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由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為之時應經股東會決議。
備註:
碩天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0/07/01~110/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2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25,757,475
本期淨利(淨損)(元):-71,690,801
可分配盈餘(元):989,137,93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08,186,93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0,951,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後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時,得免繼續提撥,其餘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依法或視經營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特別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股息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現金分配者,得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配合公司未來之長期財務規劃、投資環境及產業競爭狀況,每年提撥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百分之三十為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以不低於當年度擬發放股東紅利總額10%。本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或彌補虧損,由董事會編造前條書表、議案,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或迴轉特別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本項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由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為之時應經股東會決議。
備註:無
安普新(6743)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3號3樓
尖點(8021)
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203號
無敵(8201)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58巷56號6樓之1
鼎炫-KY(8499)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20號1樓(訴訟.非訴訟代理人地址)
光洋科(1785)
台南市安南區工業三路1號
全域(3067)
台北市東興路59號9樓
港建(3093)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2段66號5樓之4
弘塑(3131)
30095新竹市香山區中華路六段89號
倚強科(3219)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05號9樓
微端(3285)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31號12樓
宜特(3289)
新竹市埔頂路22號1樓
岱稜(3303)
台南市麻豆區麻豆口1-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