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至陞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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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子零組件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3679 |
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1巷36號 |
英文地址 | NO.36, LN. 11, HUACHENG RD., XINZHUANG DIST.,NEW TAIPEI CITY 24252,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36011776 |
官網 | www.nishoku.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service@nishoku.com.tw |
簽證會計師2 | 黃泳華 |
傳真機號碼 | (02)2998-3580 |
簽證會計師1 | 陳振乾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電話 | (02)6636-5566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 號5 樓 |
特別股 | 0 |
股票過戶機構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630,482,29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1-10-05 |
成立日期 | 1980-06-27 |
總機電話 | (02)2998-3578 |
代理發言人 | 林子瑄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 | 蔡建勝 |
總經理 | 蔡建勝 |
董事長 | 陳標福 |
新至陞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4-2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92,603,742
本期淨利(淨損)(元):487,097,457
可分配盈餘(元):2,116,953,48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75,671,88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72,801,71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給之對象得包括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及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全數提撥分派計算之股東股息紅利,每股低於0.5 元時,得全數保留不予分派。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三十。
備註:無
新至陞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4-2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03,820,136
本期淨利(淨損)(元):709,643,171
可分配盈餘(元):2,322,846,032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給之對象得包括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及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全數提撥分派計算之股東股息紅利,每股低於0.5元時,得全數保留不予分派。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三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30,242,29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92,603,742
備註:無
新至陞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28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25,031,414
本期淨利(淨損)(元):606,688,596
可分配盈餘(元):2,136,568,08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03,820,13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8.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64,086,06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發給之對象得包括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及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全數提撥分派計算之股東股息紅利,每股低於0.5 元時,得全數保留不予分派。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三十。
備註:無
迅德(6292)
桃園縣龜山鄉民生北路一段38-1號
詠昇(6418)
桃園市中壢區中福路二段十巷二號
今展科(6432)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46號14樓
倉和(6538)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492之16號3樓
富致(6642)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五路60號
群翊(6664)
桃園市楊梅區和平路188號
亞泰金屬(6727)
桃園市楊梅區民富路二段199巷16號
穩得(6761)
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6樓及6樓之1
長園科(8038)
(407)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市西屯區科雅東路9號
金山電(8042)
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六十八巷十一弄一號二樓
蜜望實(8043)
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316號8樓
能率網通(8071)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7號13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