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崴投控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3712
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49號
英文地址NO.49, SEC.4, ZHONGYANG RDTU CHENG DIST., NEW TAIPEI CITY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永崴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813370
官網www.fit-holding.com
電子郵件信箱
傳真機號碼22680738
簽證會計師2梁益彰
簽證會計師1周筱姿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23711658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股票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2,462,421,46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8-10-01
成立日期2018-10-01
總機電話22699866
代理發言人林坤煌
發言人職稱經理
發言人駱筱青
總經理胡惠森
董事長郭台強

永崴投控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9,385,389

本期淨利(淨損)(元):567,916,226

可分配盈餘(元):515,099,98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45,736,76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92,484,29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現金之方式發放,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之股利政策將依公司可分配盈餘中不超過百分之九十以股利方式分配予股東。而依未來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本公司發放之股利其中現金股利將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備註:無

永崴投控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1,853,812

本期淨利(淨損)(元):529,589,058

可分配盈餘(元):458,748,60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9,385,38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92,484,29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現金之方式發放,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之股利政策將依公司可分配盈餘中不超過百分之九十以股利方式分配予股東。而依未來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本公司發放之股利其中現金股利將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備註:無

永崴投控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990,920

本期淨利(淨損)(元):434,012,018

可分配盈餘(元):164,974,88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1,853,81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69,363,21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現金之方式發放,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之股利政策將依公司可分配盈餘中不超過百分之九十以股利方式分配予股東。而依未來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本公司發放之股利其中現金股利將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公司分配盈餘時,除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外,應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如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累積換算調整數等)自當年度稅後盈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俟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