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生技醫療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4137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7號10樓
英文地址10F., No.107, Songren Rd., Xinyi Dist.,Taipei City 11073,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
統一編號
官網www.chlitina.com
電子郵件信箱stock@chlitina.com.tw
傳真機號碼886287580369
簽證會計師2林鈞堯
簽證會計師1王菘澤
過戶電話(02)2361-1300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股票過戶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794,923,5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3-11-27
成立日期2012-07-03
總機電話886227238666
代理發言人馬恩絲
發言人職稱財會暨投資人關係總監
發言人胡安榕
總經理趙承佑
董事長陳碧華
外國企業註冊地國KY 開曼群島

麗豐-KY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1

股東會日期:113-06-2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29,300,644

本期淨利(淨損)(元):1,033,553,578

可分配盈餘(元):2,170,518,34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35,848,66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34,669,67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章程所定之股利政策依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本公司股票於掛牌期間,股息或紅利之分派應以新臺幣為之。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1至百分之5為員工酬勞,以及至多提撥百分之3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待以股票或現金支付,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其執行應依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及本章程之相關規定辦理。本公司如當年度有盈餘,應先繳納或提撥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法定盈餘公積(如應)及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尚有剩餘者(下稱「當年度可分配餘額」)得由股東會以普通決議,以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餘額之百分之10派付股利予股東,其中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付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10。如有股票股利除開曼法令及上市(櫃)規範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得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不滿一股之金額,以現金分派之。

備註:

麗豐-KY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9

股東會日期:112-06-0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76,392,366

本期淨利(淨損)(元):689,752,056

可分配盈餘(元):1,785,747,09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29,300,64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56,446,45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章程所定之股利政策依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本公司股票於掛牌期間,股息或紅利之分派應以新臺幣為之。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1至百分之5為員工酬勞,以及至多提撥百分之3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待以股票或現金支付,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其執行應依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及本章程之相關規定辦理。本公司如當年度有盈餘,應先繳納或提撥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法定盈餘公積(如應)及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尚有剩餘者(下稱「當年度可分配餘額」)得由股東會以普通決議,以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餘額之百分之10派付股利予股東,其中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付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10。如有股票股利除開曼法令及上市(櫃)規範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得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不滿一股之金額,以現金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麗豐-KY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0

股東會日期:111-06-0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74,520,914

本期淨利(淨損)(元):1,355,257,267

可分配盈餘(元):2,030,300,56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76,392,36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53,908,2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章程所定之股利政策依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本公司股票於掛牌期間,股息或紅利之分派應以新臺幣為之。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1至百分之5為員工酬勞,以及至多提撥百分之3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待以股票或現金支付,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其執行應依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及本章程之相關規定辦理。本公司如當年度有盈餘,應先繳納或提撥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法定盈餘公積(如應)及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尚有剩餘者(下稱「當年度可分配餘額」)得由股東會以普通決議,以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餘額之百分之10派付股利予股東,其中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付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10。如有股票股利除開曼法令及上市(櫃)規範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得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不滿一股之金額,以現金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