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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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機機械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4526 |
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三路三號 |
英文地址 | NO.3,LUKE 3RD., KAOHSIUNG SCIENCE PARK, LUZHU DISTKAOHSIUNG CITY,82151,TAIWAN,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東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88120872 |
官網 | http://www.tongtai.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tongtai-group@tongtai.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7-9761591 |
簽證會計師2 | 王兆群 |
簽證會計師1 | 許瑞軒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 |
過戶電話 | 02-25048125 |
股票過戶機構 | 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2,548,264,61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3-09-15 |
成立日期 | 1969-01-09 |
總機電話 | 07-9761588 |
代理發言人 | 金安嘉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 |
發言人 | 嚴璐 |
總經理 | 嚴瑞雄 |
董事長 | 嚴瑞雄 |
東台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13
股東會日期:114-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52,851,578
本期淨利(淨損)(元):-906,836,628
可分配盈餘(元):-437,092,732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配合整體環境及產業成長特性,配合公司長期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經營、穩定經營發展,並考量平衡穩定之股利政策,將視投資資金需求及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適度採取股利政策,其分派步驟如下:(一)決定最佳之資本預算。(二)決定滿足前項資本預算所需融通之資金。(三)決定所需融通之資金多少由保留盈餘予以支應。(四)可供分配盈餘視營運需要保留適當額度後,得以股利分配予股東,且現金股利不少於全部股利發放金額的百分之五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37,092,732
備註:無
東台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113-06-1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52,359,345
本期淨利(淨損)(元):50,131,516
可分配盈餘(元):503,816,87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52,851,57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0,965,29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配合整體環境及產業成長特性,配合公司長期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經營、穩定經營發展,並考量平衡穩定之股利政策,將視投資資金需求及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適度採取股利政策,其分派步驟如下:(一)決定最佳之資本預算。(二)決定滿足前項資本預算所需融通之資金。(三)決定所需融通之資金多少由保留盈餘予以支應。(四)可供分配盈餘視營運需要保留適當額度後,得以股利分配予股東,且現金股利不少於全部股利發放金額的百分之五十。
備註:
東台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112-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11,141,301
本期淨利(淨損)(元):90,954,724
可分配盈餘(元):503,324,63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52,359,34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0,965,29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配合整體環境及產業成長特性,配合公司長期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經營、穩定經營發展,並考量平衡穩定之股利政策,將視投資資金需求及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適度採取股利政策,其分派步驟如下:(一)決定最佳之資本預算。(二)決定滿足前項資本預算所需融通之資金。(三)決定所需融通之資金多少由保留盈餘予以支應。(四)可供分配盈餘視營運需要保留適當額度後,得以股利分配予股東,且現金股利不少於全部股利發放金額的百分之五十。
備註:
東台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7
股東會日期:111-06-0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50,103,902
本期淨利(淨損)(元):172,703,243
可分配盈餘(元):462,106,59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11,141,30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0,965,29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並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配合整體環境及產業成長特性,配合公司長期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經營、穩定經營發展,並考量平衡穩定之股利政策,將視投資資金需求及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適度採取股利政策,其分派步驟如下:(一)決定最佳之資本預算。(二)決定滿足前項資本預算所需融通之資金。(三)決定所需融通之資金多少由保留盈餘予以支應。(四)可供分配盈餘視營運需要保留適當額度後,得以股利分配予股東,且現金股利不少於全部股利發放金額的百分之五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