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凱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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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其他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4536 |
地址 | (408)台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0路18號 |
英文地址 | NO18, 20TH ROAD,INDUSTRIAL PARKTAICHUNG,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拓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52590175 |
官網 | http://www.topkey.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zoe@topkey.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4-23593778 |
簽證會計師2 | 曾棟鋆 |
簽證會計師1 | 吳少君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臺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
過戶電話 | 02-23816288 |
股票過戶機構 |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908,200,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3-10-09 |
成立日期 | 1980-07-11 |
總機電話 | 04-23591229 |
代理發言人 | 張秋森 |
發言人職稱 | 發言人 |
發言人 | 鄒國泰 |
總經理 | 沈貝倪 |
董事長 | 沈文振 |
拓凱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3/07/01~113/12/31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2-2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542,798,770
本期淨利(淨損)(元):1,712,809,477
可分配盈餘(元):5,317,128,18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318,108,18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99,02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一、員工酬勞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十。二、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一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第三十條之一: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依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無須提交股東會請求承認。前半會計年度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
拓凱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2/07/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113-05-3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083,584,724
本期淨利(淨損)(元):1,415,376,606
可分配盈餘(元):4,314,768,77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542,798,77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8.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71,97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一、員工酬勞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十。二、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一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分派之。第三十條之一: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前半會計年度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
拓凱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9
股東會日期:112-05-3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759,645,759
本期淨利(淨損)(元):2,260,063,589
可分配盈餘(元):4,082,604,72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083,584,72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99,02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一、員工酬勞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十。二、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一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備註:
拓凱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0/07/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0
股東會日期:111-05-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12,466,212
本期淨利(淨損)(元):831,647,243
可分配盈餘(元):2,304,565,75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759,645,75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44,92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一、員工酬勞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十。二、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一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除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東森(2614)
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68號8樓
匯僑(2904)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一三一號五樓
遠見(3040)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287號35樓
嘉威(3557)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296號14樓之4
jpp-KY(5284)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2號11樓1112室
桂盟(5306)
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425號8F-5
中租-KY(5871)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62號(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聯絡處)
浪凡(6165)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400號6樓之2
大豐電(6184)
新北市土城區中華路二段207號5樓
台數科(6464)
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201號6樓之6
南六(6504)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四林路699號
鋼聯(6581)
彰化縣伸港鄉彰濱工業區線工北一路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