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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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化學工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4739 |
地址 | 新竹縣新竹工業區文化路11號 |
英文地址 | 11 Wen Hwa Road, Hsinchu Industrial Park,Hsinchu County,Taiwan 303035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86757124 |
官網 | http://www.coremaxcorp.com |
電子郵件信箱 | info@coremaxcorp.com |
傳真機號碼 | (03)598-3103 |
簽證會計師2 | 陳蓓琪 |
簽證會計師1 | 于紀隆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100405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
過戶電話 | (02)2371-1658 |
股票過戶機構 |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3150000 |
實收資本額 | 1,070,292,69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7-09-08 |
成立日期 | 1992-06-16 |
總機電話 | (03)598-3101 |
代理發言人 | 黃聖文 |
發言人職稱 | 財會處長 |
發言人 | 陸柏儒 |
總經理 | 何柏樟 |
董事長 | 何基丞 |
康普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7
股東會日期:113-05-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92,642,453
本期淨利(淨損)(元):-100,229,124
可分配盈餘(元):574,550,49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16,924,40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9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1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4,083,41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八條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因本公司目前尚屬成長階段,未來數年皆有擴充產線與增加投資之資金需求,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以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穩定發展。依前項之可供分配盈餘提撥10%以上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惟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0%時,得不予分配;本公司同時發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時,其中現金股利以不低於分派股東股息紅利總額20%。
備註:
康普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1
股東會日期:112-06-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57,662,069
本期淨利(淨損)(元):493,160,488
可分配盈餘(元):1,009,455,26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92,642,45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16,812,80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八條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因本公司目前尚屬成長階段,未來數年皆有擴充產線與增加投資之資金需求,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以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穩定發展。依前項之可供分配盈餘提撥10%以上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惟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0%時,得不予分配;本公司同時發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時,其中現金股利以不低於分派股東股息紅利總額20%。
康普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111-05-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90,598,909
本期淨利(淨損)(元):462,930,035
可分配盈餘(元):874,474,87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57,662,06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16,812,80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八條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因本公司目前尚屬成長階段,未來數年皆有擴充產線與增加投資之資金需求,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以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穩定發展。依前項之可供分配盈餘提撥10%以上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惟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30%時,得不予分配;本公司同時發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時,其中現金股利以不低於分派股東股息紅利總額2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