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鍵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化學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4764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959號4樓
英文地址4F., No.959, Zhongzheng Rd., Zhonghe Dist.,New Taipei City 235,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4754072
官網http://www.dbc.com.tw/
電子郵件信箱ir@dbc.com.tw
傳真機號碼(02)8228-1818
簽證會計師2黃堯麟
簽證會計師1陳致源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過戶電話(02)2586-5859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55,420,62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8-01-04
成立日期1994-02-17
總機電話(02)8228-1168
代理發言人陳仲平
發言人職稱協理暨財務長
發言人余慧玲
總經理蔡茂德
董事長王棟海

雙鍵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上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06/30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8-0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16,215,833

本期淨利(淨損)(元):0

可分配盈餘(元):716,215,83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16,215,83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5%為董事酬勞,並僅得以現金為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時,應先依本條規定比例預估保留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且公司有累積虧損時,亦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本條規定比例預估保留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執行員工庫藏股、員工認股權憑證、員工承購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員工酬勞等給付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第二十一條: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股息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現金分配者,得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正屬成長階段,目前為穩定成長期,研發與提升產能為競爭力,與永續經營關鍵,需不斷投注資金進行投資,故本公司現階段之股利政策係依據公司未來資本預算規劃衡量未來年度資金需求後,採部份股票股利發放以保留公司營運所需資金,但若因此造成獲利能力大幅稀釋,則由董事會參考營運及資本支出,及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擬定合適之現金與股票股利搭配比例,其中現金股利佔股利總額比例不低於百分之十。第二十一之一:本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或彌補虧損,由董事會編造書表、議案,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本項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由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為之時應經股東會決議。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本期不分派盈餘,故未編造盈餘分配表。

雙鍵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2/07/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47,275,054

本期淨利(淨損)(元):-85,907,494

可分配盈餘(元):716,215,83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16,215,83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5%為董事酬勞,並僅得以現金為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時,應先依本條規定比例預估保留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且公司有累積虧損時,亦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本條規定比例預估保留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執行員工庫藏股、員工認股權憑證、員工承購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員工酬勞等給付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第二十一條: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股息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現金分配者,得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正屬成長階段,目前為穩定成長期,研發與提升產能為競爭力,與永續經營關鍵,需不斷投注資金進行投資,故本公司現階段之股利政策係依據公司未來資本預算規劃衡量未來年度資金需求後,採部份股票股利發放以保留公司營運所需資金,但若因此造成獲利能力大幅稀釋,則由董事會參考營運及資本支出,及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擬定合適之現金與股票股利搭配比例,其中現金股利佔股利總額比例不低於百分之十。第二十一之一:本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或彌補虧損,由董事會編造書表、議案,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本項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由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為之時應經股東會決議。

備註:無

雙鍵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06,126,592

本期淨利(淨損)(元):60,356,635

可分配盈餘(元):890,046,08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47,275,05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2,771,03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5%為董事酬勞,並僅得以現金為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時,應先依本條規定比例預估保留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且公司有累積虧損時,亦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本條規定比例預估保留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執行員工庫藏股、員工認股權憑證、員工承購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員工酬勞等給付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第二十一條: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股息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現金分配者,得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正屬成長階段,目前為穩定成長期,研發與提升產能為競爭力,與永續經營關鍵,需不斷投注資金進行投資,故本公司現階段之股利政策係依據公司未來資本預算規劃衡量未來年度資金需求後,採部份股票股利發放以保留公司營運所需資金,但若因此造成獲利能力大幅稀釋,則由董事會參考營運及資本支出,及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擬定合適之現金與股票股利搭配比例,其中現金股利佔股利總額比例不低於百分之十。第二十一之一:本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或彌補虧損,由董事會編造書表、議案,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本項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由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為之時應經股東會決議。

備註:無

雙鍵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
增資配股經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0/07/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4

股東會日期:111-06-22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05,086,641

本期淨利(淨損)(元):106,873,865

可分配盈餘(元):886,826,65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06,126,59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280,02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4,842,004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5%為董事酬勞,並僅得以現金為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時,應先依本條規定比例預估保留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且公司有累積虧損時,亦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本條規定比例預估保留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執行員工庫藏股、員工認股權憑證、員工承購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員工酬勞等給付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第二十一條: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前項股息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現金分配者,得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正屬成長階段,目前為穩定成長期,研發與提升產能為競爭力,與永續經營關鍵,需不斷投注資金進行投資,故本公司現階段之股利政策係依據公司未來資本預算規劃衡量未來年度資金需求後,採部份股票股利發放以保留公司營運所需資金,但若因此造成獲利能力大幅稀釋,則由董事會參考營運及資本支出,及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擬定合適之現金與股票股利搭配比例,其中現金股利佔股利總額比例不低於百分之十。第二十一之一:本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或彌補虧損,由董事會編造書表、議案,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本項盈餘分派以現金發放者,由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為之時應經股東會決議。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