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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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通信網路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4904 |
地址 |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07號28樓 |
英文地址 | 28thFL., No.207, Tun-Hwa South Road, Section 2Taipei,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97179430 |
官網 | www.fareastone.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PR@fareastone.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7723-5199 |
簽證會計師2 | 邵志明 |
簽證會計師1 | 趙永祥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號13樓 |
過戶電話 | (02)77531699 |
股票過戶機構 | 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32,585,008,1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5-08-24 |
成立日期 | 1997-04-11 |
總機電話 | (02)7723-5000 |
代理發言人 | 林慧珊 |
發言人職稱 | 資深協理 |
發言人 | 賴晴風 |
總經理 | 井琪 |
董事長 | 徐旭東 |
遠傳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2
股東會日期:113-06-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38,570
本期淨利(淨損)(元):11,185,918,001
可分配盈餘(元):9,503,893,68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860,06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635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結算如有盈餘時,於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前年度之虧損後,如尚有盈餘,再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按全部股份平均分派股東紅利或保留之。本公司股東紅利之分配,至少提撥本期稅後純益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五十以供分配,且現金股利部份不低於當年度分配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惟得視本公司當年度有無改善財務結構或重大資本支出之計劃,經股東會決議分配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高或降低其可供分配股利比率及現金股利之比率。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1,718,542,411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61500000
備註:
遠傳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15
股東會日期:112-05-3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448,236
本期淨利(淨損)(元):9,607,895,479
可分配盈餘(元):7,753,311,99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38,57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379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871000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590,127,63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結算如有盈餘時,於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前年度之虧損後,如尚有盈餘,再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按全部股份平均分派股東紅利或保留之。本公司股東紅利之分配,至少提撥本期稅後純益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五十以供分配,且現金股利部份不低於當年度分配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惟得視本公司當年度有無改善財務結構或重大資本支出之計劃,經股東會決議分配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高或降低其可供分配股利比率及現金股利之比率。
備註:
遠傳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111-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57,461
本期淨利(淨損)(元):9,123,794,587
可分配盈餘(元):7,656,666,63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448,23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349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172000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729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590,127,63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實際分派之比率、數額、方式及股數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董事酬勞實際分派之比率及數額亦由董事會議定,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結算如有盈餘時,於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前年度之虧損後,如尚有盈餘,再以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提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按全部股份平均分派股東紅利或保留之。本公司股東紅利之分配,至少提撥本期稅後純益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百分之五十以供分配,且現金股利部份不低於當年度分配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惟得視本公司當年度有無改善財務結構或重大資本支出之計劃,經股東會決議分配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高或降低其可供分配股利比率及現金股利之比率。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