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伸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零組件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4915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69號
英文地址No.669, Ruey Kung Road, NeihuTaipei,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006928
官網www.primax.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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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機號碼(02)8798-7675
簽證會計師2傅泓文
簽證會計師1洪士剛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 號3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381-6288
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4,594,343,24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2-10-05
成立日期2006-03-20
總機電話(02)2798-9008
代理發言人曾雅蘭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暨財務長
發言人蕭英怡
總經理梁立省
董事長梁立省

致伸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6

股東會日期:113-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828,329,559

本期淨利(淨損)(元):2,485,288,205

可分配盈餘(元):7,800,865,84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949,138,55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851,727,29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應先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二至十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第二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

致伸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4

股東會日期:112-05-2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681,130,995

本期淨利(淨損)(元):2,742,609,398

可分配盈餘(元):7,620,123,42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828,329,55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9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791,793,86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應先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二至十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第二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

致伸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111-05-2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199,693,024

本期淨利(淨損)(元):2,298,282,052

可分配盈餘(元):6,092,360,5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681,130,99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11,229,50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應先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二至十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第二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