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4938
地址台北市北投區立功街76號5樓
英文地址5F, No. 76, Ligong St., BeitouTaipei,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689155
官網www.pegatroncorp.com
電子郵件信箱ir@pegatroncorp.com
傳真機號碼02-28939366
簽證會計師2于紀隆
簽證會計師1曾國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過戶電話02-23892999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26,669,233,91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0-06-24
成立日期2007-06-27
總機電話02-81439001
代理發言人左敬業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吳薌薌
總經理鄭光志/鄧國彥
董事長童子賢

和碩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2,629,166,838

本期淨利(淨損)(元):15,712,958,092

可分配盈餘(元):57,288,706,21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6,632,043,80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656,662,41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如嗣後因員工認股權執行、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買回股份轉讓、轉換及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授權董事長於分派金額之範圍內全權處理之。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股利之分派,係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以股利穩定為原則;公司所處產業變化快速,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採行平衡股利政策,就廿八條可分派之股東紅利,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若有發放現金股利,則至少佔當年度全部股利之百分之十。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得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經特別決議後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和碩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6,241,978,292

本期淨利(淨損)(元):15,096,179,729

可分配盈餘(元):53,296,592,40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2,629,166,83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667,425,56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如嗣後因員工認股權執行、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買回股份轉讓、轉換及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授權董事長於分派金額之範圍內全權處理之。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股利之分派,係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以股利穩定為原則;公司所處產業變化快速,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採行平衡股利政策,就廿八條可分派之股東紅利,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若有發放現金股利,則至少佔當年度全部股利之百分之十。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得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經特別決議後分派之。

和碩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6,423,186,497

本期淨利(淨損)(元):20,545,642,434

可分配盈餘(元):39,585,281,07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241,978,29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343,302,78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如嗣後因員工認股權執行、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買回股份轉讓、轉換及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授權董事長於分派金額之範圍內全權處理之。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股利之分派,係配合當年度之盈餘狀況,以股利穩定為原則;公司所處產業變化快速,基於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營運規劃,採行平衡股利政策,就廿八條可分派之股東紅利,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若有發放現金股利,則至少佔當年度全部股利之百分之十。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得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經特別決議後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