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銓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半導體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4967
地址(235)新北巿中和區建一路166號3樓
英文地址3F, NO.166, JIAN YI RD.,CHUNG HO CITY, TAIPEI,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十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97418375
官網WWW.TEAMGROUPINC.COM
電子郵件信箱rita.chan@teamgroup.com.tw
傳真機號碼(02)82265808
簽證會計師2黃世鈞
簽證會計師1葉翠苗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過戶電話(02)2702-3999
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715,486,87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9-01-14
成立日期1997-04-09
總機電話(02)82265000
代理發言人秦涵然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吳健瑋
總經理陳慶文
董事長夏澹寧

十銓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6,234,828

本期淨利(淨損)(元):236,841,620

可分配盈餘(元):285,366,70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85,366,70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0,297,37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一、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應以每年度稅前淨利彌補累積虧損後,以不低於其餘額之百分之零點五作為當年度之員工酬勞;另以不高於年度餘額之百分之一做為當年度之董事酬勞。二、前項之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給付,董事酬勞則以現金給付;其數額及給付種類,均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出席董事半數以上之同意決定之,並報股東會備查。三、扣除前兩項酬勞後之稅前淨利,於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提出法定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可不再提撥),並依相關法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猶有盈餘時,得由董事會依下列規定,做成盈餘分配案:(1)董事會研擬盈餘分配案時,除應顧及股東之利益及資本適足率外,並應兼顧本公司未來之發展計畫,妥善考量產業之前景,資金之需求,投資之環境及國內外競爭之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提撥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應不低於當年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二十,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2)除本年度之結餘外,董事會並得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作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3)本公司股利分配得以平衡股利政策為主;盈餘分派得發放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但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四、員工酬勞以股票發放者,本公司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一定條件者,亦得分配之;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備註:無

十銓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8,405,000

本期淨利(淨損)(元):469,567

可分配盈餘(元):76,936,31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6,234,82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1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99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0,148,68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一、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應以每年度稅前淨利彌補累積虧損後,以不低於其餘額之百分之零點五作為當年度之員工酬勞;另以不高於年度餘額之百分之一做為當年度之董事酬勞。二、前項之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給付,董事酬勞則以現金給付;其數額及給付種類,均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出席董事半數以上之同意決定之,並報股東會備查。三、扣除前兩項酬勞後之稅前淨利,於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提出法定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可不再提撥),並依相關法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猶有盈餘時,得由董事會依下列規定,做成盈餘分配案:(1)董事會研擬盈餘分配案時,除應顧及股東之利益及資本適足率外,並應兼顧本公司未來之發展計畫,妥善考量產業之前景,資金之需求,投資之環境及國內外競爭之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提撥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應不低於當年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二十,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2)除本年度之結餘外,董事會並得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作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3)本公司股利分配得以平衡股利政策為主;盈餘分派得發放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但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四、員工酬勞以股票發放者,本公司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一定條件者,亦得分配之;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備註:無

十銓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76,029,698

本期淨利(淨損)(元):-91,484,272

可分配盈餘(元):78,405,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8,405,0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條:一、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應以每年度稅前淨利彌補累積虧損後,以不低於其餘額之百分之零點五作為當年度之員工酬勞;另以不高於年度餘額之百分之一做為當年度之董事酬勞。二、前項之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給付,董事酬勞則以現金給付;其數額及給付種類,均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出席董事半數以上之同意決定之,並報股東會備查。三、扣除前兩項酬勞後之稅前淨利,於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提出法定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可不再提撥),並依相關法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猶有盈餘時,得由董事會依下列規定,做成盈餘分配案:董事會研擬盈餘分配案時,除應顧及股東之利益及資本適足率外,並應兼顧本公司未來之發展計畫,妥善考量產業之前景,資金之需求,投資之環境及國內外競爭之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提撥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應不低於當年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二十,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除本年度之結餘外,董事會並得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作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如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擬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另如擬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發現金,亦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分配得以平衡股利政策為主;盈餘分派得發放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但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四、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發放者,發放對象得包含本公司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