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禾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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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子零組件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4999 |
地址 | (221)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7-1號 |
英文地址 | No.27-1, Ln. 169, Kangning St., Xizhi Dist.New Taipei City,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鑫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3012009 |
官網 | www.sinher.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sinher@sinher.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2692-5399 |
簽證會計師2 | 區耀軍 |
簽證會計師1 | 簡思娟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100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8樓 |
過戶電話 | (02)3393-0898 |
股票過戶機構 |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744,172,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3-06-03 |
成立日期 | 2002-01-18 |
總機電話 | (02)2692-6960 |
代理發言人 | 陳貞蓉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特別助理 |
發言人 | 黃銘鋒 |
總經理 | 蘇丁鴻 |
董事長 | 蘇丁鴻 |
鑫禾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746,355,827
本期淨利(淨損)(元):3,813,802
可分配盈餘(元):1,730,882,74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57,265,54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3,617,2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彌補已往年度虧損;二、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直至累積金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為止;三、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四、分配股東紅利,其分配基礎以年度總決算之本期稅後淨利扣除第一款至第三款之餘額,當年度盈餘扣除上述項目後以不低於百分之十之盈餘分配股息及紅利,並得依公司發展情形連同以往年度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股東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事後於股東會報告。
備註:如公司於配息基準日前,因現金增資、買回公司股份或其他原因,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鑫禾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74,298,805
本期淨利(淨損)(元):205,462,856
可分配盈餘(元):1,875,185,92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746,355,82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7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8,830,1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彌補已往年度虧損;二、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直至累積金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為止;三、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四、分配股東紅利,其分配基礎以年度總決算之本期稅後淨利扣除第一款至第三款之餘額,當年度盈餘扣除上述項目後以不低於百分之十之盈餘分配股息及紅利,並得依公司發展情形連同以往年度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股東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事後於股東會報告。
備註:如公司於配息基準日前,因現金增資、買回公司股份或其他原因,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鑫禾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66,291,932
本期淨利(淨損)(元):181,941,512
可分配盈餘(元):1,823,133,20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74,298,80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8,834,4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一、彌補已往年度虧損;二、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直至累積金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為止;三、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四、分配股東紅利,其分配基礎以年度總決算之本期稅後淨利扣除第一款至第三款之餘額,當年度盈餘扣除上述項目後以不低於百分之十之盈餘分配股息及紅利,並得依公司發展情形連同以往年度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股東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事後於股東會報告。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