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鋼鐵工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5007
地址台南市歸仁區南興里中山路三段355-6號1F
英文地址1F,355-6,SEC.3,CHUNG SHAN ROAD,KUEI-JEN DISTRICT, TAINAN CITY,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三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68040606
官網www.sanshing.com.tw
電子郵件信箱lwb@mail.sanshing.com.tw
傳真機號碼(06)2306000
簽證會計師2洪國森
簽證會計師1陳政初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
過戶電話(02)27686668
股票過戶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2,949,401,54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1-09-16
成立日期1965-07-02
總機電話(06)2306611
代理發言人陳俊榮
發言人職稱經理
發言人許春宵
總經理陳信志
董事長柯吉源

三星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備註:無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0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20,769,625

本期淨利(淨損)(元):1,056,660,875

可分配盈餘(元):1,873,757,97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88,937,51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84,820,462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七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提列或廻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如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前項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本公司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二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方式配予股東,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三星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04,862,058

本期淨利(淨損)(元):997,081,931

可分配盈餘(元):1,805,590,08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20,769,62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84,820,46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七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提列或廻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如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前項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本公司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二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方式配予股東,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

備註:無

三星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28,803,873

本期淨利(淨損)(元):1,060,386,727

可分配盈餘(元):1,789,682,52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04,862,05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84,820,46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七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提列或廻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如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前項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本公司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二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方式配予股東,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三星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0

股東會日期:111-06-1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25,088,301

本期淨利(淨損)(元):982,947,180

可分配盈餘(元):1,713,624,33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28,803,87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84,820,46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為配合本次股利發放政策說明,以下資料為本公司舊的公司章程摘錄,另外本年度股東會有通過新的公司章程,係適用次一年度的股利發放政策)第二十七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提列或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前項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為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二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方式配予股東,其中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不得低於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