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科-KY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其他電子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5225
地址P.O.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 Cayman Isalnds
英文地址8F-1, No.188, Baoqiao Rd., Xindian Dist.,New Taipei City 23145, Taiwan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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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會計師2邱鏞銘
簽證會計師1施錦川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過戶電話(02)2381-6288
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644,94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2-11-05
成立日期2011-02-01
總機電話(02)8911-3535
代理發言人張東益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張柏照
總經理白錦蒼
董事長東雅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國企業註冊地國KY 開曼群島

東科-KY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31,463,987

本期淨利(淨損)(元):533,310,098

可分配盈餘(元):1,063,421,88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69,146,88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61466011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94,275,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依本公司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15%之獲利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2%之獲利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且得發給符合法令規定之從屬公司員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本公司得依董事會擬訂,且除本章程另有訂定外,經股東會以普通決議分派盈餘。董事會應依下列順序分派或提撥:(1)完納稅捐;(2)彌補虧損;(3)本公司得依上市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完成以上分派或提撥後,如有所餘當期盈餘(「所餘當期盈餘」),加計之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為累計可分配盈餘。本公司營運之業務係屬成熟產業,本公司董事會得經股東會決議後,考量財務、業務及經營等因素,依本項分派予股東之股息及紅利不得低於所餘當期盈餘之10%。經本公司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特別決議,得將擬分派之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應於事後向股東會報告。現金股利不得低於擬分配股息及紅利之50%,其餘部分得以股票股利分派。

備註:無

東科-KY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80,030,091

本期淨利(淨損)(元):369,796,177

可分配盈餘(元):727,861,38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31,463,98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6,397,4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依本公司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15%之獲利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2%之獲利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且得發給符合法令規定之從屬公司員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本公司得依董事會擬訂,且除本章程另有訂定外,經股東會以普通決議分派盈餘。董事會應依下列順序分派或提撥:(1)完納稅捐;(2)彌補虧損;(3)本公司得依上市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完成以上分派或提撥後,如有所餘當期盈餘(「所餘當期盈餘」),加計之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為累計可分配盈餘。本公司營運之業務係屬成熟產業,本公司董事會得經股東會決議後,考量財務、業務及經營等因素,依本項分派予股東之股息及紅利不得低於所餘當期盈餘之10%。經本公司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特別決議,得將擬分派之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應於事後向股東會報告。現金股利不得低於擬分配股息及紅利之50%,其餘部分得以股票股利分派。

備註:無

東科-KY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4,512,000

本期淨利(淨損)(元):367,486,000

可分配盈餘(元):316,873,0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80,029,4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6,843,6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嗣後因股本變動,使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處理。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依本公司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1%~15%之獲利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2%之獲利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且得發給符合法令規定之從屬公司員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本公司得依董事會擬訂,且除本章程另有訂定外,經股東會以普通決議分派盈餘。董事會應依下列順序分派或提撥:(1)完納稅捐;(2)彌補虧損;(3)本公司得依上市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完成以上分派或提撥後,如有所餘當期盈餘(「所餘當期盈餘」),加計之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為累計可分配盈餘。本公司營運之業務係屬成熟產業,本公司董事會得經股東會決議後,考量財務、業務及經營等因素,依本項分派予股東之股息及紅利不得低於所餘當期盈餘之10%。經本公司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特別決議,得將擬分派之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應於事後向股東會報告。現金股利不得低於擬分配股息及紅利之50%,其餘部分得以股票股利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