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祥-KY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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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機機械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5288 |
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315巷15號 |
英文地址 | No.15, Ln. 315, Xinshu Rd., Xinzhuang DistrictNew Taipei City ,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
統一編號 | |
官網 | www.eurocharm.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IR@eurocharm.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2205-1589 |
簽證會計師2 | 張志銘 |
簽證會計師1 | 陳國帥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210號B1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660,300,47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4-09-25 |
成立日期 | 2011-07-18 |
總機電話 | 02-2208-0152 |
代理發言人 | 高宏鎰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 | 詹文龍 |
總經理 | 吳聰武 |
董事長 | 游明輝 |
外國企業註冊地國 | KY 開曼群島 |
豐祥-KY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3/07/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0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491,390,586
本期淨利(淨損)(元):1,141,282,890
可分配盈餘(元):3,772,814,98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180,881,38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8.69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91,933,608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34.1本公司處於成⻑階段,基於資本⽀出、業務擴充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等需求,本公司之股利政策將依據本公司未來資⾦⽀出預算及資⾦需求情形,以現⾦股利及/或股份以代替現⾦股利⽅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公司應依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之,且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公司為分派盈餘時,並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及員⼯酬勞、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如係發放現⾦者,應由董事會決議為之;如係以發⾏新股⽅式為之者,應以股東會特別(重度)決議為之。 除法令及公開發⾏公司法令另有規定外,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公司應依董事會擬訂並經股東會以普通決議通過之利潤分配計畫分配利潤。董事會應依下述⽅式及順序擬訂利潤分配計畫:(a)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話調整未分配盈餘⾦額);(b) 依公開發⾏公司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要求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c)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得提撥不超過百分之⼆作為董事酬勞,及不低於百分之⼆作為員⼯酬勞,該員⼯酬勞得依第11.1條規定之員⼯激勵計畫發。董事會應決議分派董事酬勞及員⼯酬勞之成數,並報告股東會。董事兼任公司執⾏主管者得受領擔任公司員⼯之酬勞;(d) 公司於前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情形(如有);及(e) 任何所餘利潤得依法令及公開發⾏公司法令,並考量當年度之盈餘狀況及因應公司資本結構等發放股利,所分配予股東之盈餘不得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且現⾦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當年度擬分配利潤之百分之⼗。倘當年度之美股股利不⾜新台幣⼀元者,公司得決定股利全數或部份以股票或現⾦發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豐祥-KY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2/07/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37,824,312
本期淨利(淨損)(元):1,032,845,462
可分配盈餘(元):3,010,543,70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491,390,58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81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19,153,11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34.1本公司處於成長階段,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等需求,本公司之股利政策將依據本公司未來資金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以現金股利及/或股份以代替現金股利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公司應依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之,且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公司為分派盈餘時,並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及員工酬勞、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如係發放現金者,應由董事會決議為之;如係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應以股東會特別(重度)決議為之。 除法令及公開發行公司法令另有規定外,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公司應依董事會擬訂並經股東會以普通決議通過之利潤分配計畫分配利潤。董事會應依下述方式及順序擬訂利潤分配計畫:(a)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話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b) 依公開發行公司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要求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c)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得提撥不超過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及不低於百分之二作為員工酬勞,該員工酬勞得依第11.1條規定之員工激勵計畫發。董事會應決議分派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之成數,並報告股東會。董事兼任公司執行主管者得受領擔任公司員工之酬勞;(d) 公司於前半會計年度終了後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情形(如有);及(e) 任何所餘利潤得依法令及公開發行公司法令,並考量當年度之盈餘狀況及因應公司資本結構等發放股利,所分配予股東之盈餘不得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二十,且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當年度擬分配利潤之百分之十。倘當年度之美股股利不足新台幣一元者,公司得決定股利全數或部份以股票或現金發放之。
豐祥-KY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346,924,415
本期淨利(淨損)(元):941,353,341
可分配盈餘(元):2,605,830,22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37,824,31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68,005,90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34.1本公司處於成長階段,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等需求,本公司之股利政策將依據本公司未來資金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以現金股利及/或股份以代替現金股利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公司應依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之,且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公司為分派盈餘時,並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及員工酬勞、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如係發放現金者,應由董事會決議為之;如係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應以股東會特別(重度)決議為之。除法令及公開發行公司法令另有規定外,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公司應依董事會擬訂並經股東會以普通決議通過之利潤分配計畫分配利潤。董事會應依下述方式及順序擬訂利潤分配計畫:(a)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話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b)依公開發行公司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要求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c)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得提撥不超過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及不低於百分之二作為員工酬勞,該員工酬勞得依第11.1條規定之員工激勵計畫配發。董事會應決議分派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之成數,並報告股東會。董事兼任公司執行主管者得受領擔任公司員工之酬勞;(d)公司於前半會計年度終了後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情形(如有);及(e)任何所餘利潤得依法令及公開發行公司法令,並考量當年度之盈餘狀況及因應公司資本結構等發放股利,所分配予股東之盈餘不得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二十,且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當年度擬分配利潤之百分之五十。倘當年度之每股股利不足新台幣一元者,公司得決定股利全數或部份以股票或現金發放之。
備註:無
豐祥-KY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0/07/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94,682,132
本期淨利(淨損)(元):627,512,830
可分配盈餘(元):1,643,142,10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346,924,41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96,217,68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34.1本公司處於成長階段,基於資本支出業務擴充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等需求,本公司之股利政策將依據本公司未來資金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以現金股利及/或股份以代替現金股利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公司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公司應依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之,且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公司為分派盈餘時,並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及員工酬勞、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如係發放現金者,應由董事會決議為之;如係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者,應以股東會特別(重度)決議為之。除法令及公開發行公司法令另有規定外,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公司應依董事會擬訂並經股東會以普通決議通過之利潤分配計畫分配利潤。董事會應依下述方式及順序擬訂利潤分配計畫:(a)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話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b)依公開發行公司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要求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c)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得提撥不超過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及不低於百分之二作為員工酬勞,該員工酬勞得依第11.1條規定之員工激勵計畫配發。董事會應決議分派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之成數,並報告股東會。董事兼任公司執行主管者得受領擔任公司員工之酬勞;(d)公司於前半會計年度終了後而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情形(如有);及(e)任何所餘利潤得依法令及公開發行公司法令,並考量當年度之盈餘狀況及因應公司資本結構等發放股利,所分配予股東之盈餘不得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二十,且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當年度擬分配利潤之百分之五十。倘當年度之每股股利不足新台幣一元者,公司得決定股利全數或部份以股票或現金發放之。
備註:無
詠勝昌(2245)
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209號(通訊地址)
凱勝綠能(2246)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658號10樓之3
華勝-KY(2248)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50號9樓912室
湧盛(2249)
高雄市前鎮區環區四路5號
巨鎧精密(2254)
臺南市南區新平路7號
春日(4544)
(82063)高雄市岡山區大寶街50號
長亨(4546)
高雄市路竹區竹南里路科十路9號
盛復(4553)
台中市南屯區工業區19路8號
久裕興(4559)
台中市大雅區西寶里昌平路4段462巷9號
宏偉(4565)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五路33號
高明鐵(4573)
彰化縣埔心鄉瑤鳳路一段357號
銓寶(4575)
台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三段688之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