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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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建材營造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5521 |
地址 | 台北市市民大道四段102號8樓 |
英文地址 | CIVIL BOULEVARD. Sec.4,102,8F Taipei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03028404 |
官網 | http://www.kseco.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kseco@kseco.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27218027 |
簽證會計師2 | 文雅芳 |
簽證會計師1 | 林瑟凱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4,922,801,55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2-12-18 |
成立日期 | 1947-02-01 |
總機電話 | (02)27514188 |
代理發言人 | 黃麗宛 |
發言人職稱 | 稽核主管 |
發言人 | 劉德彰 |
總經理 | 江啟靖 |
董事長 | 陳煌銘 |
工信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5-10
股東會日期:113-06-2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55,626,384
本期淨利(淨損)(元):67,323,670
可分配盈餘(元):312,137,83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12,137,83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加計期初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議後提請股東常會決議之,其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現金股利所佔比率以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十。
備註:
工信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5-10
股東會日期:112-06-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41,781,989
本期淨利(淨損)(元):10,761,967
可分配盈餘(元):255,626,38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55,626,38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加計期初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議後提請股東常會決議之,其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現金股利所佔比率以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工信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5-11
股東會日期:111-06-2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4,000,032
本期淨利(淨損)(元):35,180,166
可分配盈餘(元):241,781,98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41,781,98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八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加計期初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議後提請股東常會決議之,其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現金股利所佔比率以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百分之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