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港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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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航運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5607 |
地址 |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200號23樓之1 |
英文地址 | 101 Hangsiang Road DayuanTaoyuan,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遠雄自貿港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86121030 |
官網 | http://www.ftz.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joseph.hsu@ftz.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3-3938505 |
簽證會計師2 | 徐明釧 |
簽證會計師1 | 廖福銘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2,739,791,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4-12-02 |
成立日期 | 1991-06-24 |
總機電話 | 03-3992888 |
代理發言人 | 李玉屏 |
發言人職稱 | 經理 |
發言人 | 許厥偉 |
總經理 | 賴嘉玲 |
董事長 | 葉鈞耀 |
遠雄港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4-09
股東會日期:113-06-2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02,014,164
本期淨利(淨損)(元):892,203,322
可分配盈餘(元):1,431,595,26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59,754,34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9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02,739,30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6,910,16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六條之一: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期,股利之分派應考量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惟分派盈餘時得視當時及未來狀況酌予保留適當盈餘不予分派。股利之發放將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方式配合處理,視當時之投資計劃及資本結構決定二者間之比例,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且其比率得由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備註:
遠雄港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112-06-2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12,769,250
本期淨利(淨損)(元):1,095,845,924
可分配盈餘(元):1,204,768,18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02,014,16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8,774,92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六條之一: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期,股利之分派應考量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惟分派盈餘時得視當時及未來狀況酌予保留適當盈餘不予分派。股利之發放將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方式配合處理,視當時之投資計劃及資本結構決定二者間之比例,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且其比率得由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7,397,91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遠雄港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5
股東會日期:111-06-2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10,954,174
本期淨利(淨損)(元):570,953,425
可分配盈餘(元):2,020,735,81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12,769,25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07,966,56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三十六條之一: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期,股利之分派應考量公司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惟分派盈餘時得視當時及未來狀況酌予保留適當盈餘不予分派。股利之發放將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方式配合處理,視當時之投資計劃及資本結構決定二者間之比例,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且其比率得由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