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維航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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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航運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5608 |
地址 | 台北市105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16樓 |
英文地址 | 16F. NO. 167, FUSING N. RD.,TAIPEI,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四維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2551801 |
官網 | www.swnav.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accounting@swnav.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87127598 |
簽證會計師2 | 池世欽 |
簽證會計師1 | 曾國禓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 |
過戶電話 | 02-33930898 |
股票過戶機構 |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3,692,670,9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3-08-25 |
成立日期 | 1985-03-11 |
總機電話 | 02-87121888 |
代理發言人 | 黃世鴻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 | 許綱倫 |
總經理 | 藍心琪 |
董事長 | 羅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藍心琪) |
四維航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374,272,060
本期淨利(淨損)(元):-475,999,917
可分配盈餘(元):1,862,940,14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62,940,14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卅二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董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 第卅二條之一:為因應海運市場之競爭,本公司之股利發放政策係以維持公司長期財務結構之健全及未來營運之成長與擴展為原則,採優先保留營運及擴展所需之資金後,剩餘之盈餘才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發放。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
四維航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3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40,952
本期淨利(淨損)(元):2,028,642,465
可分配盈餘(元):2,928,172,69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374,272,06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53,900,63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卅二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 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董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第卅二條之一:為因應海運市場之競爭,本公司之股利發放政策係以維持公司長期財務結構之健全及未來營運之成長與擴展為原則,採優先保留營運及擴展所需之資金後,剩餘之盈餘才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發放。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
四維航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9
股東會日期:111-06-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2,002,509,561
可分配盈餘(元):659,375,132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40,95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58,534,18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卅二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第卅二條之一:為因應海運市場之競爭,本公司之股利發放政策係以維持公司長期財務結構之健全及未來營運之成長與擴展為原則,採優先保留營運及擴展所需之資金後,剩餘之盈餘才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方式發放。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台航(2617)
台北市濟南路二段29號2~6樓
長榮航(2618)
桃園市蘆竹區新南路一段376號
亞航(2630)
台南市仁德區仁愛里機場路1050號
台灣高鐵(2633)
(11568)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66號13樓
漢翔(2634)
台中市西屯區漢翔路1號
台驊投控(2636)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 563 號 12樓
慧洋-KY(2637)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
宅配通(2642)
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288號
遠雄港(5607)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200號23樓之1
建新國際(8367)
台中市梧棲區臨港路3段68號
正德(2641)
(802)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31號3樓
捷迅(2643)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4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