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KY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貿易百貨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5907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37號14樓(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聯絡處)
英文地址14F., No.237, Sec. 2, Fuxing S. Rd., Da’an Dist.Taipei City 106,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
統一編號53013068
官網http://www.grandocean.com.tw/
電子郵件信箱jyxu27@gmail.com
傳真機號碼(02)2706-5229
簽證會計師2賴麗真
簽證會計師1張淑瑩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過戶電話(02)2389-2999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955,31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2-06-06
成立日期2006-08-23
總機電話(02)2707-8833
代理發言人許進易
發言人職稱副總裁
發言人張進國
總經理黃清海
董事長郭人豪
外國企業註冊地國KY 開曼群島

大洋-KY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28

股東會日期:113-06-1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2,083,996,007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a)除適用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年度如有稅前獲利,本公司應在稅前獲利中提撥:(1)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包含本公司員工及/或關係企業員工)(下稱「員工酬勞」);及(2)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b)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c)依據英屬開曼法律規定及適用法令規定,前二項應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應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在股東會中向股東報告。(d)除適用法令及本公司章程第47條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時(於依第(a)項就稅前獲利提撥後),董事會應以下述方式及順序擬訂盈餘分派案並提交股東會以普通決議通過:i.依法提撥應繳納之稅款;ii.彌補以前年度之累積虧損(如有);iii.依據適用法令規定提撥百分之十(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巳達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iv.適用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及v.按當年度盈餘扣除前述第(i)項至第(iv)項後之數額,加計前期累計未分配盈餘為可供分配盈餘,可供分配盈餘得經董事會提議股利分派案,送請股東常會依據適用法令決議後通過分派之。(e)本公司股利政策應參酌目前及未來行業景氣之狀況,考量資金之需求及財務結構,就可分配之盈餘,除經董事會考量本公司財務需要及情況酌予保留外,剩餘可分配之盈餘得以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之方式分派之,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大洋-KY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31

股東會日期:112-06-15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a)除適用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年度如有稅前獲利,本公司應在稅前獲利中提撥:(1)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包含本公司員工及/或關係企業員工)(下稱「員工酬勞」);及(2)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b)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c)依據英屬開曼法律規定及適用法令規定,前二項應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應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在股東會中向股東報告。(d)除適用法令及本公司章程第47條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時(於依第(a)項就稅前獲利提撥後),董事會應以下述方式及順序擬訂盈餘分派案並提交股東會以普通決議通過:i.依法提撥應繳納之稅款;ii.彌補以前年度之累積虧損(如有);iii.依據適用法令規定提撥百分之十(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巳達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iv.適用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及v.按當年度盈餘扣除前述第(i)項至第(iv)項後之數額,加計前期累計未分配盈餘為可供分配盈餘,可供分配盈餘得經董事會提議股利分派案,送請股東常會依據適用法令決議後通過分派之。(e)本公司股利政策應參酌目前及未來行業景氣之狀況,考量資金之需求及財務結構,就可分配之盈餘,除經董事會考量本公司財務需要及情況酌予保留外,剩餘可分配之盈餘得以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之方式分派之,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可分配盈餘(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832,846,55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36,884,688

備註:

大洋-KY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5-13

股東會日期:111-06-2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14,867,395

本期淨利(淨損)(元):-232,134,868

可分配盈餘(元):436,884,68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36,884,68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a)除適用法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年度如有稅前獲利,本公司應在稅前獲利中提撥:(1)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包含本公司員工及/或關係企業員工)(下稱「員工酬勞」);及(2)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b)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c)依據英屬開曼法律規定及適用法令規定,前二項應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應於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在股東會中向股東報告。(d)除適用法令及本公司章程第47條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時(於依第(a)項就稅前獲利提撥後),董事會應以下述方式及順序擬訂盈餘分派案並提交股東會以普通決議通過:i.依法提撥應繳納之稅款;ii.彌補以前年度之累積虧損(如有);iii.依據適用法令規定提撥百分之十(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巳達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iv.適用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及v.按當年度盈餘扣除前述第(i)項至第(iv)項後之數額,加計前期累計未分配盈餘為可供分配盈餘,可供分配盈餘得經董事會提議股利分派案,送請股東常會依據適用法令決議後通過分派之。(e)本公司股利政策應參酌目前及未來行業景氣之狀況,考量資金之需求及財務結構,就可分配之盈餘,除經董事會考量本公司財務需要及情況酌予保留外,剩餘可分配之盈餘得以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之方式分派之,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