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碩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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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資訊服務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6112 |
地址 | 台北市114內湖路一段516號10樓 |
英文地址 | 10F,NO.516,Sec.1,Neihu Rd.,Taipei 114,TAIWAN, R.O.C. Taipei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邁達特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6428796 |
官網 | https://www.metaage.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public@metaage.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87978261 |
簽證會計師2 | 吳美萍 |
簽證會計師1 | 傅泓文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1段96號B1 |
過戶電話 | (02)2504-8125 |
股票過戶機構 | 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66000000 |
實收資本額 | 1,883,573,36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3-08-04 |
成立日期 | 1998-04-16 |
總機電話 | (02)87978260 |
代理發言人 | 林弘香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 | 楊敦凱 |
總經理 | 楊敦凱 |
董事長 | 李昌鴻 |
聚碩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26,903,492
本期淨利(淨損)(元):592,341,501
可分配盈餘(元):777,119,23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59,136,56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7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17,982,67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總結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第一項所指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決定之。本公司得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發新股或現金。前項若以現金方式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本公司於創業及成長階段採剩餘股利政策,於年度結束後,依據公司當年度盈餘及以前年度之累積盈餘,考量公司獲利情形、資本結構及未來營運需求後,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且當年度可分派盈餘達資本額百分之二時,股利分派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派盈餘之百分之十,股利以現金或股票方式分派,其中現金股利佔股利總額不低於百分之十。
備註:無
聚碩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19,129,523
本期淨利(淨損)(元):412,504,861
可分配盈餘(元):603,618,16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26,903,49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76,714,67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總結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第一項所指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決定之。本公司得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發新股或現金。前項若以現金方式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本公司於創業及成長階段採剩餘股利政策,於年度結束後,依據公司當年度盈餘及以前年度之累積盈餘,考量公司獲利情形、資本結構及未來營運需求後,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且當年度可分派盈餘達資本額百分之二時,股利分派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派盈餘之百分之十,股利以現金或股票方式分派,其中現金股利佔股利總額不低於百分之十。
備註:無
聚碩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00,534,064
本期淨利(淨損)(元):577,590,512
可分配盈餘(元):690,022,86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19,129,52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70,893,34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公司年度總結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前項盈餘分配案若以現金股利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第一項所指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決定之。本公司得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 定以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配發新股或現金。前項若以現金方式為之,則授權董事會決議並於股東會報告。本公司於創業及成長階段採剩餘股利政策,於年度結束後,依據公司當年度盈餘及以前年度之累積盈餘,考量公司獲利情形、資本結構及未來營運需求後,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且當年度可分派盈餘達資本額百分之二時,股利分派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派盈餘之百分之十,股利以現金或股票方式分派,其中現金股利佔股利總額不低於百分之十。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