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爾特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通信網路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13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強路6-3號5樓
英文地址5F., No.6-3, Baoqiang Rd., Xindian Dist., New Taipei City 23144, TaiwanNew Taipei City ,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富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6616791
官網www.fullerton.com.tw
電子郵件信箱ir@fullerton.com.tw
傳真機號碼02-89124301
簽證會計師2許坤錫
簽證會計師1劉克宜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過戶電話(02)2504-8125
股票過戶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155,364,12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3-08-25
成立日期1992-04-13
總機電話(02)8912-4300
代理發言人毛國峰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鄭正川
總經理吳長青
董事長吳長青

富爾特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95,524

本期淨利(淨損)(元):103,662,983

可分配盈餘(元):146,386,72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743,02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8,643,69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一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十分配股東紅利,分配股東紅利,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之比率不低於當年股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限。  第二十一條之二 本公司無虧損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富爾特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20,140

本期淨利(淨損)(元):95,998,813

可分配盈餘(元):117,031,93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495,52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1500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一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十分配股東紅利,分配股東紅利,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之比率不低於當年股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限。第二十一條之二 本公司無虧損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2,866,874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備註:無

富爾特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43,669

本期淨利(淨損)(元):142,421,000

可分配盈餘(元):130,020,92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20,14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12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13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4,420,51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一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十分配股東紅利,分配股東紅利,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之比率不低於當年股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限。第二十一條之二 本公司無虧損時,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及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

備註:本年度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係屬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