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寶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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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電子零組件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6155 |
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南豐路269號 |
英文地址 | No.269, Nanfong Rd. , Pingjhen District , Taoyuan City 324 , R. O. C |
登記公司、店家 | 鈞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2306130 |
官網 | www.kingcore.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kc@mail.kingcore.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3-4690127 |
簽證會計師2 | 陳國帥 |
簽證會計師1 | 林政緯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B1 |
過戶電話 | 02-25048125 |
股票過戶機構 | 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871,477,22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6-08-18 |
成立日期 | 1986-11-29 |
總機電話 | 03-4698855 |
代理發言人 | 陳震漢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 | 蔡裕江 |
總經理 | 蔡裕江 |
董事長 | 楊正利 |
鈞寶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19
股東會日期:113-05-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7,571,487
本期淨利(淨損)(元):74,796,065
可分配盈餘(元):112,468,95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7,975,75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4,493,19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之間作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由董事會依營業淨利及業績目標達成情況定之,員工酬勞分派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當期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後,應先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其合計數由董事會擬定提撥百分之十(含)至百分之百分配案,提請股東會通過後分配股東紅利。本公司現處於成熟期產業,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而衡量未來年度之資金需求及資本結構,其中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當年度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鈞寶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0
股東會日期:112-05-3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698,952
本期淨利(淨損)(元):190,616,373
可分配盈餘(元):168,293,07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7,571,48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0,721,58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作為董監事酬勞、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之間作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由董事會依營業淨利及業績目標達成情況定之,員工酬勞分派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當期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後,應先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其合計數由董事會擬定提撥百分之十(含)至百分之百分配案,提請股東會通過後分配股東紅利。本公司現處於成熟期產業,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而衡量未來年度之資金需求及資本結構,其中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當年度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
鈞寶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1
股東會日期:111-05-2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325,339
本期淨利(淨損)(元):80,798,050
可分配盈餘(元):78,581,28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698,95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8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3,882,333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度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之間作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由董事會依營業淨利及業績目標達成情況定之,員工酬勞分派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當期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後,應先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額,其合計數由董事會擬定提撥百分之十(含)至百分之百分配案,提請股東會通過後分配股東紅利。本公司現處於成熟期產業,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而衡量未來年度之資金需求及資本結構,其中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當年度股東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
富世達(6805)
新北市新莊區五權二路24號8樓之4
聯寶(6821)
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25號5樓之2
太康精密(6833)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4樓之3
天二科技(6834)
高雄市前鎮區南四路3號
圓裕(6835)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130巷4號4樓
達勝(7419)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二路2-6號
帝聞(8115)
(231444)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5號
定穎投控(3715)
桃園市蘆竹區民權路50號6樓
鴻呈(6913)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80號7樓
美強光(6915)
新竹縣湖口鄉中華路13-1號
格斯科技*(6940)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99號26樓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