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群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半導體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202
地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研新二路三號
英文地址NO.3, CREATION RD. II, HSINCHU SCIENCE PARKHSINCHU,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盛群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6130330
官網www.holtek.com.tw
電子郵件信箱ir@holtek.com.tw
傳真機號碼(03)5631175
簽證會計師2鄭安志
簽證會計師1呂倩慧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過戶電話(02)23816288
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2,261,682,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4-09-27
成立日期1998-10-01
總機電話(03)5631999
代理發言人廖明通
發言人職稱業務行銷中心副總經理
發言人蔡榮宗
總經理高國棟
董事長吳啟勇

盛群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113-05-2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98,496,359

本期淨利(淨損)(元):111,741,430

可分配盈餘(元):199,506,28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7,730,59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1,775,69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 二十四 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之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第二十四條之一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由董事會就該餘額併同以往年度盈餘擬具股東股利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不低於稅後淨利之百分之五十。上述股東股利部份,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東現金股利及股東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五十。

備註:

盛群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8

股東會日期:112-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714

本期淨利(淨損)(元):1,106,373,934

可分配盈餘(元):1,003,169,15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8,496,35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04,672,8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 二十四 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之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第二十四條之一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由董事會就該餘額併同以往年度盈餘擬具股東股利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不低於稅後淨利之百分之五十。上述股東股利部份,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東現金股利及股東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五十。

備註:

盛群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3

股東會日期:111-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548

本期淨利(淨損)(元):2,044,063,953

可分配盈餘(元):1,837,148,38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71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8.1229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837,141,67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 二十四 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一.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之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第二十四條之一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由董事會就該餘額併同以往年度盈餘擬具股東股利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不低於稅後淨利之百分之五十。上述股東股利部份,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東現金股利及股東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五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