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瀚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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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光電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6225 |
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中正里長安東路2段215號9樓之一 |
英文地址 | 9F.-1, No. 215, Sec. 2, Chang’an E. Rd., Songshan Dist.Taipei City 10552, Taiwan |
登記公司、店家 | 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16253228 |
官網 | www.aiptek.tw |
電子郵件信箱 | contact1@aiptek.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27771161 |
簽證會計師2 | 林之凱 |
簽證會計師1 | 陳裕勳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
過戶電話 | 02-23148800 |
股票過戶機構 |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20825395 |
實收資本額 | 278,000,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4-09-27 |
成立日期 | 1997-10-27 |
總機電話 | 02-27771215 |
代理發言人 | 陳君玫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 |
發言人 | 鄭又晉 |
總經理 | 葉綾蓮 |
董事長 | 鄭又晉 |
天瀚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11
股東會日期:114-06-0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78,002,569
本期淨利(淨損)(元):-1,890,657
可分配盈餘(元):-183,845,38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3,845,38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八及董監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員工酬勞、董監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第十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免繼續提存,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公積,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前述員工分配股票紅利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正值營業成長期,為因應未來營業成長所需並能與國內外同業相互競爭,達到成為國際級企業的目標,本公司依平衡股利政策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現階段股東紅利之發放,除依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分派股票股利以保留所需資金,其餘部分得以現金股利方式分派,以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惟現金股利不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1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天瀚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1
股東會日期:113-05-2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86,725,020
本期淨利(淨損)(元):8,722,451
可分配盈餘(元):-178,002,56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78,002,56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八及董監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員工酬勞、董監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第十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免繼續提存,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公積,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前述員工分配股票紅利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正值營業成長期,為因應未來營業成長所需並能與國內外同業相互競爭,達到成為國際級企業的目標,本公司依平衡股利政策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現階段股東紅利之發放,除依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分派股票股利以保留所需資金,其餘部分得以現金股利方式分派,以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惟現金股利不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10﹪。
備註:
天瀚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9
股東會日期:112-05-2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20,016,855
本期淨利(淨損)(元):-3,944,715
可分配盈餘(元):-186,725,02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86,725,02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八及董監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員工酬勞、董監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第十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免繼續提存,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公積,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前述員工分配股票紅利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正值營業成長期,為因應未來營業成長所需並能與國內外同業相互競爭,達到成為國際級企業的目標,本公司依平衡股利政策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現階段股東紅利之發放,除依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分派股票股利以保留所需資金,其餘部分得以現金股利方式分派,以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惟現金股利不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10﹪。
備註:
天瀚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5
股東會日期:111-06-1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49,777,960
本期淨利(淨損)(元):-3,768,895
可分配盈餘(元):-420,016,85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20,016,85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十九條: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於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百分之八及董監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員工酬勞、董監酬勞分派比率之決定及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於股東會。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免繼續提存,並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公積,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前述員工分配股票紅利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正值營業成長期,為因應未來營業成長所需並能與國內外同業相互競爭,達到成為國際級企業的目標,本公司依平衡股利政策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現階段股東紅利之發放,除依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分派股票股利以保留所需資金,其餘部分得以現金股利方式分派,以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惟現金股利不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10﹪。
備註:
山太士(3595)
(302)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191巷15弄1號
華信科(3627)
桃園巿平鎮區中興路平鎮段458號9樓
云光(3633)
302新竹縣竹北市新泰路35號5樓之1
百辰(3659)
114062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6巷20弄28號3樓
聯享(3678)
302新竹縣竹北市環北路三段199號
旭東(4537)
42152台中市后里區后里里后科南路30號
聚恆(4582)
臺南市永康區永科環路168號
新應材(4749)
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新和路455號
建騰(5240)
11493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07巷20弄1號7F
景傳(5248)
(2314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52號9樓
龍翩(5267)
(435)台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大通路二號
葳天(5277)
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