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鼎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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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光電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6226 |
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8號11樓 |
英文地址 | 11F., No.8, Jiankang RdZhonghe Dist., New Taipei City 235, Taiw |
登記公司、店家 | 光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2601800 |
官網 | https://www.para.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para@para.com.tw |
傳真機號碼 | 02-22254800 |
簽證會計師2 | 郭仰倫 |
簽證會計師1 | 梅元貞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166,197,89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08-11-10 |
成立日期 | 1987-09-23 |
總機電話 | 02-22253733 |
代理發言人 | 馬明珺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 | 紀明義 |
總經理 | 馬景鵬 |
董事長 | 馬景鵬 |
光鼎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備註:無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14
股東會日期:114-06-0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4,578,884
本期淨利(淨損)(元):-51,139,274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年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優先發放甲種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及以前各年度累積未分配之股息,嗣後若有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基於未來營運資金需求、健全財務規劃及考量投資環境,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含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0.2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股票股利發放;股票股利每股若低於0.1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現金股利發放並經股東會承認後分配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3,805,719
可分配盈餘(元):-63,805,719
光鼎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113-06-0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52,398
本期淨利(淨損)(元):-74,823,434
可分配盈餘(元):-74,578,88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4,578,88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年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優先發放甲種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及以前各年度累積未分配之股息,嗣後若有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基於未來營運資金需求、健全財務規劃及考量投資環境,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含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0.2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股票股利發放;股票股利每股若低於0.1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現金股利發放並經股東會承認後分配之。
光鼎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112-06-0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1,041,646
可分配盈餘(元):352,398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52,39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年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優先發放甲種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及以前各年度累積未分配之股息,嗣後若有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基於未來營運資金需求、健全財務規劃及考量投資環境,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含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0.2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股票股利發放;股票股利每股若低於0.1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現金股利發放並經股東會承認後分配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光鼎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8
股東會日期:111-06-0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0
本期淨利(淨損)(元):798,697
可分配盈餘(元):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12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852,17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年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優先發放甲種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及以前各年度累積未分配之股息,嗣後若有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基於未來營運資金需求、健全財務規劃及考量投資環境,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含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0.2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股票股利發放;股票股利每股若低於0.1元,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現金股利發放並經股東會承認後分配之。
備註:
元晶(6443)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25號8樓
GIS-KY(6456)
苗栗縣竹南鎮科中路12號8樓(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聯絡處)
安集(6477)
台南市安南區科技五路19號
中揚光(6668)
台中市南屯區工業區二十二路21號
惠特(6706)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35路3號
錸寶(8104)
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光復北路12號
凌巨(8105)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4鄰工業路15號
明基材(8215)
桃園市龜山區建國東路29號
李洲(3066)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27樓
昇銳(3128)
桃園市八德區長興路六七三號
錦明(3230)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里經國路896號16樓
杭特(3297)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171號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