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孚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235
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太平東路1號5樓
英文地址5F., No.1, Taiping E. Rd., Pingzhen Dist.,Taoyuan City 324,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5383165
官網www.waffer.com.tw
電子郵件信箱spokesman@waffer.com.tw
傳真機號碼03-450-0100
簽證會計師2王儀雯
簽證會計師1林文欽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過戶電話02-66365566
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915,478,06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4-08-23
成立日期1954-01-23
總機電話03-450-2688
代理發言人黃詩嵋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甘錦添
總經理甘錦添
董事長蔡豐賜

華孚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63,858,356

本期淨利(淨損)(元):802,559,268

可分配盈餘(元):1,341,875,98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16,991,00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68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4,884,97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時,應先提撥應繳納之所得稅稅款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加計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則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得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將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為考量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

華孚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3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45,561,943

本期淨利(淨損)(元):323,042,162

可分配盈餘(元):798,081,82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63,858,35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7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時,應先提撥應繳納之所得稅稅款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加計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則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得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將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為考量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4,223,464

備註:無。

華孚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68,736,849

本期淨利(淨損)(元):164,734,701

可分配盈餘(元):497,492,33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45,561,94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1,930,391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時,應先提撥應繳納之所得稅稅款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加計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則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得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將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多變,企業生命週期正值成長階段,為考量本公司長期財務規劃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合計數之百分之十。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