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格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半導體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257
地址新竹縣竹東鎮北興路1段436號
英文地址NO.436, SEC. 1, PEI-SHING RD.,  CHU-TUNG, HSIN-CHU,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矽格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3218022
官網www.sigurd.com.tw
電子郵件信箱services@sigurd.com.tw
傳真機號碼03-5944495
簽證會計師2江采燕
簽證會計師1謝智政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過戶電話02-23892999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4,567,410,2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03-08-25
成立日期1988-12-15
總機電話03-5959213
代理發言人吳敏弘
發言人職稱主計長
發言人陳祺昌
總經理葉燦鍊
董事長黃興陽

矽格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000,740,809

本期淨利(淨損)(元):1,737,319,173

可分配盈餘(元):8,575,180,33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352,871,15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68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22,309,17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盈餘之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之,當年度股東股利之發放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10%~80%,其中現金股利發放比例不低於10%

備註:無

矽格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162,616,913

本期淨利(淨損)(元):3,033,285,001

可分配盈餘(元):8,919,053,09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000,740,80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4.2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18,312,284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盈餘之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之,當年度股東股利之發放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10%~80%,其中現金股利發放比例不低於10%。

備註:無

矽格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8

股東會日期:111-06-0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973,811,844

本期淨利(淨損)(元):2,787,445,647

可分配盈餘(元):7,532,044,14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162,616,913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1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871,550,55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盈餘之分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之方式為之,盈餘之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之,當年度股東股利之發放為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10%~80%,其中現金股利發放比例不低於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