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城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光電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405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北園路18號
英文地址No.18, Beiyuan Rd., Zhongli DistTaoyuan City 32063,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悅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7340208
官網www.onano-nm.com
電子郵件信箱public@onano-nm.com
傳真機號碼(03)4335503
簽證會計師2林佳鴻
簽證會計師1于智帆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過戶電話(02)23892999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658,0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3-11-28
成立日期2004-07-13
總機電話(03)4335831
代理發言人江慶偉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
發言人陳春夏
總經理陳春夏
董事長陳春夏

悅城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06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06,464,400

本期淨利(淨損)(元):-49,482,002

可分配盈餘(元):1,056,943,5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56,943,5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1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58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得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之累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紅利。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所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分派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並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由董事會予以訂定,以不超過當年度稅後盈餘為原則,但在特殊情形考量下,亦得以資本公積或累計可分配盈餘分派之。且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股東現金紅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悅城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85,101,595

本期淨利(淨損)(元):-86,002,467

可分配盈餘(元):1,106,464,40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06,464,4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1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58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得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之累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紅利。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所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分派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並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由董事會予以訂定,以不超過當年度稅後盈餘為原則,但在特殊情形考量下,亦得以資本公積或累計可分配盈餘分派之。且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股東現金紅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

備註:無

悅城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0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89,253,220

本期淨利(淨損)(元):4,453,507

可分配盈餘(元):1,185,101,59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185,101,59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1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58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得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之累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紅利。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所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分派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並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由董事會予以訂定,以不超過當年度稅後盈餘為原則,但在特殊情形考量下,亦得以資本公積或累積可分配盈餘分派之。且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股東現金紅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

悅城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4-29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08,804,055

本期淨利(淨損)(元):99,588,461

可分配盈餘(元):1,355,053,22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89,253,22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31,6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得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之累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股東紅利。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所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股利分派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並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方案,提報股東會。且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股東現金紅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