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新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通信網路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426
地址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7號4樓
英文地址4F, NO.7, NANKE 3RD,SINSHIH DISTRICT, TAINAN CITY,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統新光訊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3111161
官網http://www.nextapogee.com.tw
電子郵件信箱accounting@nextapogee.com.tw
傳真機號碼(06)5053701
簽證會計師2陳政初
簽證會計師1洪國森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
過戶電話(02)2768-6668
股票過戶機構元富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385,09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21-03-24
成立日期2003-08-01
總機電話(06)5053700
代理發言人魏敬易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
發言人李英坤
總經理藍宏利
董事長李英坤

統新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8

股東會日期:113-06-0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9,272,476

本期淨利(淨損)(元):-103,354,697

可分配盈餘(元):-54,082,22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254,5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備註:

統新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9

股東會日期:112-06-06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46,200,009

本期淨利(淨損)(元):89,570,173

可分配盈餘(元):126,290,47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9,272,47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7,018,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備註:

統新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9

股東會日期:111-06-1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8,412,903

本期淨利(淨損)(元):11,699,257

可分配盈餘(元):123,218,00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46,200,00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7,018,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