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華電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半導體業
股票屬性證券期貨業
股票代碼6552
地址高雄市楠梓區新開發路8號
英文地址N0. 8, SHINKAIFA ROAD, NANZIH DISTRICT, KAOHSIUNG CITY, TAIWAN (R.O.C.)Kaohsiung.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易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6025826
官網http://www.jmct.com.tw
電子郵件信箱stock.service@jmct.com.tw
傳真機號碼07-3651181
簽證會計師2王兆群
簽證會計師1劉裕祥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過戶電話02-23816288
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830,0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7-01-10
成立日期1973-10-06
總機電話07-9620668
代理發言人陳嵩州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黃梅雪
總經理李宛霞
董事長萬文財

易華電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4

期別:1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東會日期:113-05-2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74,210,634

本期淨利(淨損)(元):7,476,518

可分配盈餘(元):584,432,65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74,210,63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231569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1768431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4,9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繳納稅捐、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為止,及依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暨本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後,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第二十六條:本公司配合整體環境及產業成長特性,並配合公司長期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經營、穩定經營發展,股利政策係採用剩餘股利政策,主要係依據本公司未來之資本預算規劃來衡量年度之資金需求,優先保留融通所需之資金後,剩餘之盈餘才以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之。分派步驟如下:一、決定最佳之資本預算。二、決定滿足前項資本預算所需融通之資金。三、決定所需融通之資金多少由保留盈餘予以支應。四、剩餘之盈餘視營運需要保留適當額度後,得以股利之方式分配給股東,擬分配餘額應不低於公司當年度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惟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擬發放股利總和之百分之十。

備註:

易華電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112-05-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44,655,084

本期淨利(淨損)(元):73,358,828

可分配盈餘(元):611,560,63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74,210,63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7,35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繳納稅捐、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為止,及依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暨本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後,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第二十六條:本公司配合整體環境及產業成長特性,並配合公司長期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經營、穩定經營發展,股利政策係採用剩餘股利政策,主要係依據本公司未來之資本預算規劃來衡量年度之資金需求,優先保留融通所需之資金後,剩餘之盈餘才以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之。分派步驟如下:一、決定最佳之資本預算。二、決定滿足前項資本預算所需融通之資金。三、決定所需融通之資金多少由保留盈餘予以支應。四、剩餘之盈餘視營運需要保留適當額度後,得以股利之方式分配給股東,擬分配餘額應不低於公司當年度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惟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擬發放股利總和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

易華電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5

股東會日期:111-06-09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48,945,791

本期淨利(淨損)(元):324,410,566

可分配盈餘(元):710,655,08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44,655,08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6,0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繳納稅捐、彌補以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為止,及依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暨本年度未分配盈餘調整數後,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第二十六條:本公司配合整體環境及產業成長特性,並配合公司長期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經營、穩定經營發展,股利政策係採用剩餘股利政策,主要係依據本公司未來之資本預算規劃來衡量年度之資金需求,優先保留融通所需之資金後,剩餘之盈餘才以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方式分派之。分派步驟如下:一、決定最佳之資本預算。二、決定滿足前項資本預算所需融通之資金。三、決定所需融通之資金多少由保留盈餘予以支應。四、剩餘之盈餘視營運需要保留適當額度後,得以股利之方式分配給股東,擬分配餘額應不低於公司當年度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惟現金股利部分不低於擬發放股利總和之百分之十。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