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豐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橡膠工業
股票屬性證券期貨業
股票代碼6582
地址屏東縣枋寮鄉中山路三段55號
英文地址No.55, Sec. 3, Jhongshan Rd., Fangliao Ping Tung 94048, TaiwanFangliao Ping Tung ,Taiwan(R.O.C)
登記公司、店家申豐特用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5841102
官網http://www.shinfoong.com.tw
傳真機號碼072696395
電子郵件信箱shinfoong@shinfoong.com.tw
簽證會計師2王兆群
簽證會計師1許瑞軒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過戶電話(02) 23816288
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1,061,741,41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7-06-14
成立日期1979-07-17
總機電話072693345
代理發言人汪承甫
發言人職稱經理
發言人郭怡伶
總經理蕭仁杰
董事長許志民

申豐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646,424,567

本期淨利(淨損)(元):-107,861,553

可分配盈餘(元):2,541,632,186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541,632,18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結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按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得酌提特別盈餘公積金或酌予保留盈餘外,其餘得為普通股股息及紅利,按股份總額比例分派之。

備註:無

申豐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1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639,140,518

本期淨利(淨損)(元):174,993,209

可分配盈餘(元):2,805,685,77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46,424,56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9,261,21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結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按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得酌提特別盈餘公積金或酌予保留盈餘外,其餘得為普通股股息及紅利,按股份總額比例分派之。

備註:無

申豐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2-25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03,986,726

本期淨利(淨損)(元):3,476,386,317

可分配盈餘(元):4,231,752,63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39,140,51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92,612,11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每年結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按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得酌提特別盈餘公積金或酌予保留盈餘外,其餘得為普通股股息及紅利,按股份總額比例分派之。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