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萬林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興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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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生技醫療業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6645 |
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30樓 |
英文地址 | 30F., No.97, Sec. 1, Xintai 5th Rd., Xizhi Dist.,New Taipei City 221,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金萬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27348877 |
官網 | www.kimforest.com |
電子郵件信箱 | mgt@kimforest.com |
傳真機號碼 | (02)26976777 |
簽證會計師2 | 支秉鈞 |
簽證會計師1 | 黃金連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
過戶電話 | (02)27186425 |
股票過戶機構 |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403,000,00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17-08-18 |
成立日期 | 2004-08-06 |
總機電話 | (02)26976888 |
代理發言人 | 吳中純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 | 楊文明 |
總經理 | 楊文明 |
董事長 | 吳品聰 |
金萬林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2
股東會日期:113-05-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41,217
本期淨利(淨損)(元):-102,465,967
可分配盈餘(元):-102,302,98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2,511,05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一條: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董事會得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分派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50%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20%時,得不予分派,其中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及股票方式發放,股東現金紅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
金萬林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23
股東會日期:112-05-18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991,783
本期淨利(淨損)(元):43,059,264
可分配盈餘(元):41,745,12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15,12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03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廿一條: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分派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之考量將當年度可分配盈餘全數分派,其中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及股票方式發放,股東現金紅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五。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5,700,0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49627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9181100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