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輝電子-KY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電子零組件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672
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五路10號
英文地址No.10, Gongye 5th Rd., Pingzhen Dist.Taoyuan City 324,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
統一編號
官網www.ventec-group.com
電子郵件信箱ir@ventec.com.cn
傳真機號碼03-4192171
簽證會計師2陳俊宏
簽證會計師1劉怡青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過戶電話02-2586-5859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714,347,45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9-04-17
成立日期2012-10-16
總機電話8651268091810
代理發言人李怡瑱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杜喬葦
總經理鍾健人
董事長Top Master Limited代表人:勞開陸
外國企業註冊地國KY 開曼群島

騰輝電子-KY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上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06/30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8-1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859,104,441

本期淨利(淨損)(元):0

可分配盈餘(元):859,104,44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59,104,44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依本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現處於成長階段,本公司之股利得以現金或/及股份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且本公司股利之配發應考量本公司資本支出、未來業務擴充計畫、財務規劃及其他為求永續發展需求之計畫。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或附於股份之權利另有規範外,凡本公司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於依法提繳所有相關稅款、彌補虧損(包括先前年度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按照上市(櫃)規範提撥法定盈餘公積(但若法定盈餘公積合計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者不適用之),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後,剩餘之金額(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得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以不低於該可分配盈餘金額之10%,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利予股東,並報告股東會。其中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付股利總額之10%。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亦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凡本公司於每前半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應先預估並保留員工及董事酬勞、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包括截至前半會計年度期初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按照上市(櫃)規範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若法定盈餘公積合計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者不適用之),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後,經由董事會決議將剩餘金額(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在不違反第前述所定分配比例之情形下,加計經董事會決議所定截至前半會計年度期初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利予股東,並報告股東會。依本章程應分派予股東之股息、紅利,得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將其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

備註:本期不予分派未編造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表故分配各欄位均為0

騰輝電子-KY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2/07/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2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766,302,288

本期淨利(淨損)(元):431,658,751

可分配盈餘(元):1,098,410,83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859,104,44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35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39,306,396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依本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現處於成長階段,本公司之股利得以現金或/及股份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且本公司股利之配發應考量本公司資本支出、未來業務擴充計畫、財務規劃及其他為求永續發展需求之計畫。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或附於股份之權利另有規範外,凡本公司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於依法提繳所有相關稅款、彌補虧損(包括先前年度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按照上市(櫃)規範提撥法定盈餘公積(但若法定盈餘公積合計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者不適用之),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後,剩餘之金額(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得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以不低於該可分配盈餘金額之10%,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利予股東,並報告股東會。其中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付股利總額之10%。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亦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凡本公司於每前半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應先預估並保留員工及董事酬勞、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包括截至前半會計年度期初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按照上市(櫃)規範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若法定盈餘公積合計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者不適用之),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後,經由董事會決議將剩餘金額(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在不違反第前述所定分配比例之情形下,加計經董事會決議所定截至前半會計年度期初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利予股東,並報告股東會。依本章程應分派予股東之股息、紅利,得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將其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

備註:無

騰輝電子-KY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1/07/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73,846,807

本期淨利(淨損)(元):466,427,457

可分配盈餘(元):1,023,467,37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766,302,288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7,165,08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依本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現處於成長階段,本公司之股利得以現金或/及股份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且本公司股利之配發應考量本公司資本支出、未來業務擴充計畫、財務規劃及其他為求永續發展需求之計畫。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或附於股份之權利另有規範外,凡本公司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於依法提繳所有相關稅款、彌補虧損(包括先前年度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按照上市(櫃)規範提撥法定盈餘公積(但若法定盈餘公積合計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者不適用之),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後,剩餘之金額(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得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以不低於該可分配盈餘金額之10%,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利予股東,並報告股東會。其中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付股利總額之10%。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亦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凡本公司於每前半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應先預估並保留員工及董事酬勞、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包括截至前半會計年度期初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按照上市(櫃)規範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若法定盈餘公積合計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者不適用之),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後,經由董事會決議將剩餘金額(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在不違反第前述所定分配比例之情形下,加計經董事會決議所定截至前半會計年度期初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利予股東,並報告股東會。依本章程應分派予股東之股息、紅利,得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將其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

備註:無

騰輝電子-KY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下半年

股利所屬期間:110/07/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4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22,975,303

本期淨利(淨損)(元):827,812,455

可分配盈餘(元):1,045,445,484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73,846,80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6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71,598,67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依本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現處於成長階段,本公司之股利得以現金或/及股份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且本公司股利之配發應考量本公司資本支出、未來業務擴充計畫、財務規劃及其他為求永續發展需求之計畫。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或附於股份之權利另有規範外,凡本公司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於依法提繳所有相關稅款、彌補虧損(包括先前年度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按照上市(櫃)規範提撥法定盈餘公積(但若法定盈餘公積合計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者不適用之),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後,剩餘之金額(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得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以不低於該可分配盈餘金額之10%,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利予股東,並報告股東會。其中現金股利之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付股利總額之10%。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亦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凡本公司於每前半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應先預估並保留員工及董事酬勞、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包括截至前半會計年度期初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按照上市(櫃)規範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若法定盈餘公積合計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者不適用之),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後,經由董事會決議將剩餘金額(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在不違反第前述所定分配比例之情形下,加計經董事會決議所定截至前半會計年度期初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利予股東,並報告股東會。依本章程應分派予股東之股息、紅利,得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將其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

備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