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特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光電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706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35路3號
英文地址NO.35 3TH ROAD. INDUSTRIAL PARK. N.RD HSINCHU INDUSTRIAL PARKTAICHUNG TAIWAN R.O.C.
登記公司、店家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0697332
電子郵件信箱service-investor@fittech.com.tw
官網http://www.fittech.com.tw/
傳真機號碼04-23504502
簽證會計師2呂宜真
簽證會計師1謝明忠
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5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電話02-23892999
特別股0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735,368,65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19-12-19
成立日期2000-01-25
總機電話04-23502319
代理發言人賴允晉
發言人職稱財務副理
發言人許景翔
總經理賴允晉
董事長徐秋田

惠特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89,796,301

本期淨利(淨損)(元):-317,607,603

可分配盈餘(元):985,464,66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985,464,66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繳納稅捐,依下列順序分派:一、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二、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三、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利總額之10%;然因本公司有重大投資計畫時,經董事會擬具及股東會決議得不發放現金股利。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備註:無。

惠特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654,084,479

本期淨利(淨損)(元):-377,210,281

可分配盈餘(元):1,289,796,30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89,796,30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繳納稅捐,依下列順序分派:一、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二、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三、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利總額之10%;然因本公司有重大投資計畫時,經董事會擬具及股東會決議得不發放現金股利。

備註:無。

惠特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決議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7

股東會日期: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10,955,654

本期淨利(淨損)(元):930,657,534

可分配盈餘(元):1,838,662,01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654,084,479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1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99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57,379,027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繳納稅捐,依下列順序分派:一、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二、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三、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利總額之10%;然因本公司有重大投資計畫時,經董事會擬具及股東會決議得不發放現金股利。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無

惠特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8

股東會日期:111-06-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59,858,411

本期淨利(淨損)(元):999,466,308

可分配盈餘(元):1,562,482,14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10,955,654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35,368,64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繳納稅捐,依下列順序分派:一、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二、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三、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資本公積或法定盈餘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不適用前項應經股東會決議之規定。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利總額之10%;然因本公司有重大投資計畫時,經董事會擬具及股東會決議得不發放現金股利。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