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強-KY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 | 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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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類 | 其他 |
股票屬性 | 一般行業 |
股票代碼 | 6768 |
地址 | 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五路266號3樓 |
英文地址 | 3F., NO.266, SHIZHENG N. 5TH RD., XITUN DIST.,TAICHUNG CITY 40756, TAIWAN (ROC) |
登記公司、店家 | |
統一編號 | |
官網 | http://www.sportsgear.com.tw/ |
電子郵件信箱 | SPG.IR@spg-sportsgear.com |
傳真機號碼 | (04)22589088 |
簽證會計師2 | 吳少君 |
簽證會計師1 | 蔣淑菁 |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過戶地址 | 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
過戶電話 | (02)25865859 |
股票過戶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特別股 | 0 |
私募股數 | 0 |
實收資本額 | 1,960,456,170 |
普通股每股面額 | 新台幣 10.0000元 |
上市日期 | 2021-04-22 |
成立日期 | 2017-03-28 |
總機電話 | (04)22585388 |
代理發言人 | 古富昇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特助 |
發言人 | 麥班達 |
總經理 | 陳維家 |
董事長 | 陳維家 |
外國企業註冊地國 | KY 開曼群島 |
志強-KY2024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董事會擬議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113/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4-03-05
股東會日期:114-05-23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420,287,065
本期淨利(淨損)(元):1,598,112,776
可分配盈餘(元):3,857,164,75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21,485,11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6.18491925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235,679,642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嗣後,若因買回公司股份、轉讓庫藏股、員工行使認股權、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等,造成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影響配息而需做調整,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122.就本公司股利政策之決定,董事會了解本公司營運之業務係屬成長階段。於各會計年度建請股東同意之股利或其他分派數額(若有)之決定,董事會:(i)得考量本公司各該會計年度之盈餘、整體發展、財務規劃、資本需求、產業展望及本公司未來前景等,以確保股東權利及利益之保障;及(ii)除依本章程第121條提撥外,應於當期淨利中提列:(i)支付相關會計年度稅款之準備金;(ii)彌補虧損;(iii)法定盈餘公積(除非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及(iv)董事會依中華民國證券主管機關依公開發行公司法令要求之特別盈餘公積或本章程第128條決議之公積。123.本公司股份於指定證券市場交易期間,在不違反本法之情形下,且依本章程第121條規定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並依本章程第122條之股利分派政策提列董事會認為適當之金額後,董事會應提撥不少於可分派數額中屬上一會計年度盈餘部分(不含先前年度之累積盈餘)之百分之十作為股東股利,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分派。
志強-KY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05
股東會日期:113-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2,687,129,025
本期淨利(淨損)(元):544,985,650
可分配盈餘(元):3,165,260,41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420,287,06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44,973,345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122.就本公司股利政策之決定,董事會了解本公司營運之業務係屬成長階段。於各會計年度建請股東同意之股利或其他分派數額(若有)之決定,董事會:(i)得考量本公司各該會計年度之盈餘、整體發展、財務規劃、資本需求、產業展望及本公司未來前景等,以確保股東權利及利益之保障;及(ii)除依本章程第121條提撥外,應於當期淨利中提列:(i)支付相關會計年度稅款之準備金;(ii)彌補虧損;(iii)法定盈餘公積(除非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及(iv)董事會依中華民國證券主管機關依公開發行公司法令要求之特別盈餘公積或本章程第128條決議之公積。123.本公司股份於指定證券市場交易期間,在不違反本法之情形下,且依本章程第121條規定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並依本章程第122條之股利分派政策提列董事會認為適當之金額後,董事會應提撥不少於可分派數額中屬上一會計年度盈餘部分(不含先前年度之累積盈餘)之百分之十作為股東股利,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分派。
備註:
志強-KY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09
股東會日期:112-05-30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245,218,616
本期淨利(淨損)(元):1,808,090,726
可分配盈餘(元):3,667,357,110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687,129,025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80,228,085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122.就本公司股利政策之決定,董事會了解本公司營運之業務係屬成長階段。於各會計年度建請股東同意之股利或其他分派數額(若有)之決定,董事會:(i)得考量本公司各該會計年度之盈餘、整體發展、財務規劃、資本需求、產業展望及本公司未來前景等,以確保股東權利及利益之保障;及(ii)除依本章程第121條提撥外,應於當期淨利中提列:(i)支付相關會計年度稅款之準備金;(ii)彌補虧損;(iii)法定盈餘公積(除非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及(iv)董事會依中華民國證券主管機關依公開發行公司法令要求之特別盈餘公積或本章程第128條決議之公積。123.本公司股份於指定證券市場交易期間,在不違反本法之情形下,且依本章程第121條規定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並依本章程第122條之股利分派政策提列董事會認為適當之金額後,董事會應提撥不少於可分派數額中屬上一會計年度盈餘部分(不含先前年度之累積盈餘)之百分之十作為股東股利,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分派。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備註:
志強-KY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10
股東會日期:111-05-2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105,888,572
本期淨利(淨損)(元):647,298,873
可分配盈餘(元):1,441,264,233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245,218,616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2.500000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86,159,66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122.就本公司股利政策之決定,董事會了解本公司營運之業務係屬成長階段。於各會計年度建請股東同意之股利或其他分派數額(若有)之決定,董事會:(i)得考量本公司各該會計年度之盈餘、整體發展、財務規劃、資本需求、產業展望及本公司未來前景等,以確保股東權利及利益之保障;及(ii)除依本章程第121條提撥外,應於當期淨利中提列:(i)支付相關會計年度稅款之準備金;(ii)彌補虧損;(iii)法定盈餘公積(除非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及(iv)董事會依中華民國證券主管機關依公開發行公司法令要求之特別盈餘公積或本章程第128條決議之公積123.本公司股份於指定證券市場交易期間,在不違反本法之情形下,且依本章程第121條規定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並依本章程第122條之股利分派政策提列董事會認為適當之金額後,董事會應提撥不少於可分派數額中屬上一會計年度盈餘部分(不含先前年度之累積盈餘)之百分之十作為股東股利,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分派。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