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弘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興櫃
股票分類生技醫療業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796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東區工業東四路24-2號3樓
英文地址3F, No.24-2, Industry E. Rd. IV, Hsinchu Science Park,Hsinchu, Taiwan 30077, R.O.C.
登記公司、店家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113005
官網http://www.miis.com.tw
電子郵件信箱ir@miis.com.tw
傳真機號碼03-5798011
簽證會計師2劉倩瑜
簽證會計師1李典易
過戶電話02-23892999
過戶地址10044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332,336,55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22-06-01
成立日期2010-08-05
總機電話03-5798860
代理發言人柯惠友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鄭竹明
總經理鄭竹明
董事長鄭竹明

晉弘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3-13

股東會日期:113-06-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0,440,782

本期淨利(淨損)(元):74,054,253

可分配盈餘(元):76,581,39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4,329,912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8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2,251,479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之一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法定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連同以往年度累積未分派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再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或股息。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備註:

晉弘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3-17

股東會日期:112-06-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6,690,541

本期淨利(淨損)(元):70,019,399

可分配盈餘(元):70,250,56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0,440,782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之一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法定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連同以往年度累積未分派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再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或股息。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9,809,779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80000000

備註:

晉弘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24

股東會日期:111-06-17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60,637

本期淨利(淨損)(元):66,481,206

可分配盈餘(元):59,881,189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6,690,54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7726579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3,190,648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第二十之一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法定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連同以往年度累積未分派之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再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或股息。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分配股東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百分之十時,得不予分配;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