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崴能源台灣股票資訊

發行股市上市
股票分類其他
股票屬性一般行業
股票代碼6806
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49號
英文地址No.49, Sec.4,Zhongyang Rd., Tucheng Dist.,New Taipei City, Taiwan
登記公司、店家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653781
官網http://www.shinfox.com.tw
電子郵件信箱
傳真機號碼02-22699815
簽證會計師2梁益彰
簽證會計師1林瑟凱
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過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過戶電話(02)2371-1658
股票過戶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特別股0
私募股數0
實收資本額2,161,500,000
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
上市日期2021-11-15
成立日期2007-04-27
總機電話(02)2269-9888
代理發言人李心美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兼任財會主管
發言人蔡美智
總經理胡惠森
董事長郭台強

森崴能源2023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112/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3-02-27

股東會日期:113-05-21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145,483,377

本期淨利(淨損)(元):636,384,896

可分配盈餘(元):646,397,10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322,172,101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4,225,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無

備註:

森崴能源2022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111/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2-02-24

股東會日期:112-05-24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50,630,547

本期淨利(淨損)(元):225,211,186

可分配盈餘(元):253,558,37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145,483,37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8,075,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股利政策,係依據本公司獲利狀況,未來營運發展及保障股東權益等訂定之,股利發放之方式,依本章程規定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並視本公司當時之股本、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盈餘考量,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十,作為股東股利,並採盈餘轉增資或現金股利等配合,經股東會決議後辦理,以達平衡穩定之股利政策。惟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備註:

森崴能源2021年除權息公布資訊

決議(擬議)進度:股東會確認

股利所屬年(季)度:年度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110/12/31

期別:1

董事會(擬議)股利分派日:111-03-07

股東會日期:111-06-15

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34,754,155

本期淨利(淨損)(元):455,938,572

可分配盈餘(元):443,630,547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50,630,547

股東配發-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6,500,000

股東配發-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股東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股東配發-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9,650,000

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本公司股利政策,係依據本公司獲利狀況,未來營運發展及保障股東權益等訂定之,股利發放之方式,依本章程規定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並視本公司當時之股本、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盈餘考量,以不低於當年度稅後盈餘之百分之十,作為股東股利,並採盈餘轉增資或現金股利等配合,經股東會決議後辦理,以達平衡穩定之股利政策。惟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備註: